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率先开启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更新修订!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紧跟机构改革步伐,及时更新、完善和修订《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查漏补缺、择优汰劣,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职能应急指挥、预案、队伍体系建设,明确职责分工,这是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当前紧抓的工作重点之一。

  11月20日上午,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旭光带领应急指挥科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开展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修订工作前期调研,就预案修订中涉及的特种设备、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项预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了解了与该局职能有关的风险隐患、应急资源、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龙岗区于2013年发布《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距今已有6年之久。随着社会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和省、市对有关突发事件应法律法规时有更新,但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后,原《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7个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龙岗区作为行政大区,今年9月份以来,以“勇当排头兵”为契机主动作为,在全市率先开启《深圳市龙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旨在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更高效、更有序、更统一。

  此次修订根据国家、省、市的近6年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文件,结合市级发布的应急预案,分别对“编制依据和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案的衔接、预防与预警、保障措施,应急保障物资,预案的演练和培训,相关预案进行现状及风险分析,预案附件”等7部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对区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的机构名称和职责分工、附件等方面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目前修订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今年作为机构改革年,既是新机遇,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新起点,如何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谋好新篇章,关键在于制度是否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及时填补机构改革后的制度空缺,不仅是自身职责所在,更是确保社会平稳发展的保障,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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