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2台/套,资产原值257.54904万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一、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密封加盖公章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二、公告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5日。

  三、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社区南同大道36号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427医学装备部。

  如需现场查看实物,请联系:13902998050 李工。

  附件:报废医疗设备清单(含报价)

                                                                                                    深圳市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