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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3日
来源:
龙岗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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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慈善会项目《“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细化规定》 第四条:1、本人或直系亲属直接向各区民政局、慈善会申请;
2、所在社区工作站、街道、居委会推荐,递交至各区民政局、慈善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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