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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社会存量)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及选房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1月)

  根据2021年11月15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供应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社会存量房源)的通告》相关规定,经我局核查,现对202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名单

  经审查,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28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建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1月26日前到申请项目门店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1月26日前到申请项目门店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公示信息咨询电话:0755-28589965(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四、选房等事项

  (一)公示期满后,合格申请人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到项目现场进行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如各项目房源于2022年2月28日前配租完毕,则该项目提前终止选房。

  选房、签约、入住等各项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申请人应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选房地点、联系方式

  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南路6号星河郡寓-星河WORLD店一楼前台。

  联系电话:13530977213,13560765336。

  五、重要提示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若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

  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2022年1月)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2022年1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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