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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关于大族河山花园、荷谷美苑、平吉上苑、悦龙华府二期公租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3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续约工作,现将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续约对象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对象为2020年3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大族河山花园、荷谷美苑、平吉上苑、悦龙华府二期的承租家庭。

  二、续约基准租金标准

  大族河山花园16.29元/月·平方米;荷谷美苑10.17元/月·平方米;平吉上苑11.15元/月·平方米;悦龙华府二期10.28元/月·平方米。

  三、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本次到期家庭共711户,经审核,665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1);46户家庭不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2)。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四、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六、异议处理

  续约家庭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公租房成年家庭成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向我局书面申请复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集中续约通知中一并公示。

  复议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9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7)。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示最终续约名单。

  七、信息变更

  承租人应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状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持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9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约条件的,将取消续约资格。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附件:

  1.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初审合格名单

  2.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初审不合格名单

  3.授权委托书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合格名单.xlsx
  • 附件2:个人租户续约条件不合格名单.xlsx
  •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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