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放宽大芬艺术大厦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复函》,我局受理大芬艺术大厦限价商品房申请5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到2015年5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投诉电话:28589851。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龙岗区建设大厦1406室。
附件:大芬艺术大厦限价商品房审核合格申请人名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