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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3-05-15

文  号:

龙岗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转变,实现二产与三产的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缓解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承载压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布局,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市更新,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化水平,将我区建设成为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龙岗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住房建设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局、环保水务局、城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等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规范日常运作

  各部门和街道办要根据本实施细则,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编制主要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并把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涉及多部门配合联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要加强自查自评,牵头部门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詹凯频、吴国委,电话/传真:28913771)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和改进措施。

  (三)强化督查督办

  区督查部门全年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积极稳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年末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实施措施

  (一)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1.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搭建科技投融资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到2015年,龙岗区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5.5%。(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2.加大技术平台建设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通过引进、合作等形式,引进和建设一批大学研究院、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孵化基地。完善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相结合机制,支持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之间建立技术联盟、产业联盟、标准联盟。动员企业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帮助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区科技创新局牵头)

  3.加强聚才引智工作。大力引进和培育重点优势产业创新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人才以及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团队。对于符合我区“优才工程”认定条件的人才,给予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提高龙岗对人才的吸引力。(区人力资源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配合)

  4.加强科技宣传与普及。抓好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公共科技活动场所,重点建设龙岗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积极举办大型科普活动,支持各种公益性科技讲座、科技论坛、创新比赛等活动。(区科技创新局牵头)

  5.加快经济社会领域信息化。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金融、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区经济促进局牵头)

  (二)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6.加大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力度。重点发展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新兴产业科技招商力度,对新引进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每个企业每年一定额度的研发奖励。抓紧做好新引进企业的落地工作,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优先组织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区政府优先采购符合要求的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配合)

  7.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新技术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与培育、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等,扶持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区经济促进局、财政局配合)

  8.加强企业融资体系建设。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担保补助、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加快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大力支持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科技无息借款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定期组织开展银行、担保、投资等机构与企业合作对接座谈会,促进形成金融、投资机构与新兴产业的良性对接机制。(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配合)

  9.加快新兴产业支撑平台建设。选择优势领域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校院所采取多种模式,在龙岗区建设开放性产品设计检测服务中心,争取成为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区经济促进局、财政局配合)

  10.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人才。鼓励新兴产业人才申报认定市、区高层次专业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或创新基地。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职业培训中心、民间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人才。建立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库和专家库。(区人力资源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职业训练中心配合)

  11.营造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企业注册商标的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品牌权益。加强执法,大力打击侵权行为。(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2.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培育。开展质量强区以及质量强企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开展各种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卓越绩效模式、全面质量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经营。鼓励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称号,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3.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以培育自主创新型龙头企业为核心,重点完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设、集成电路等产业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宝龙国家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巩固提升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配合)

  14.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结合全区资源条件和现有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数控机床、塑料机械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数字装备制造业,推动装备制造业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积极推动发动机、轴承、输出电子系统等汽车关键部件的生产和研制,积极推动环保豪华大型客车与轻型客车等整车生产。(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配合)

  15.引导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大力推动我区家电、家具、眼镜、珠宝、皮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改善传统制造业经营环境,加快完善园区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鼓励和扶持工业项目入园,引导企业从产业链低端的制造加工环节,向前端的研发设计,后端的产品营销、供应链管理和品牌建设等“微笑曲线”两端延伸,促进高附加值环节项目的聚集。(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办配合)

  16.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扶持投入,鼓励企业引入信息技术,实施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节能改造,对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进行示范和推广,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太阳能、LED等技术。(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节能减排办配合)

  17.加快淘汰转移低端产业。启动2015年前转移淘汰5000家以上低端企业计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社保等硬约束,2011年清理淘汰2000家高污染、高耗能、低信誉企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地下工厂。实施网格化排查,确定打击取缔和疏导规范的对象,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制定符合龙岗实际的“清无疏导”政策,依法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营规模和条件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合法登记和生产。(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环保水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18.加强来料加工企业管理。逐年逐步提高来料加工企业结汇率,严格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来料加工企业。组建来料加工转型升级服务中心,2011年推进100家以上“三来一补”企业不停产转型为法人企业。协调解决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实施便利服务措施,提供无偿的环保技术评估等技术支持,扶持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环保水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区国税局、龙岗区地税局、沙湾海关、各街道办配合)

  19.加强高污染企业管理。开展对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高污染企业实施环保专项改造。(区环保水务局牵头,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20.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定期清查机制。加强对低端加工贸易企业的核验,将环保、能耗、用工、设备水平等指标纳入核查范围。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采取严格备案条件、强化中后期监管等有力措施,加强对低端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严格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对欠薪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沙湾海关、布吉海关配合)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21.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与产业密切结合的研发创意、工业设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类企业,集聚一批投资咨询、评估、认证、法律、审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升级。重点引进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服务的产业化项目和跨国公司的财务中心。(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22.着力发展专业会展业。充分利用大运新城体育场馆、义乌小商品交易市场、华南城会展场馆,借助周边发达制造业优势,举办工博会、商交会等专业会展,提升区域影响力,促进产品与产业要素集散地的形成。(区经济促进局牵头)

  23.建设区域性综合商贸购物中心。在龙岗中心城、布吉、横岗和平湖等核心地带,规划建设现代化商业综合体、高档公寓酒店等设施,打造高端商务区。推动地铁3号线沿线商业开发,以地铁沿线开发带动旧城商业升级换代。在大运新城建设档次高、规模大的新型购物中心,在龙岗中心城大力引进高档次的百货店、品牌连锁店、专卖店以及大型商贸综合体,提升商业服务能力。(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城改办、相关街道办配合)

  24.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强发展总部经济的规划。制定总部经济空间发展规划,将总部企业引导进入龙岗中心城、城市更新区和各总部集聚区。加强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在产业用地、财政扶持、市场开拓、人才招聘等方面对总部企业给予充分倾斜。对总部企业的各项行政审批和申请,实行专人受理及跟踪服务制度;对总部企业聘用的高级人才,在出国、户口、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便利;对总部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区经济促进局牵头,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配合)

  (五)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度挖掘现有文化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创意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催生文化创意产业活力,探索将文化与科技、创意、金融、旅游深度融合的路径,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建设,促进创意与传统文化产业的融合,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努力打造西部文化创意圈。(区文产办牵头,区文体旅游局配合)

  26.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改善大芬油画村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加快规划建设大芬油画产业园,支持组建大芬油画产业集团,成立大芬画院,将大芬周边区域打造成以油画产业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推进坂田雅园手造街、横岗力嘉国际创印设计产业园、葡萄酒文化产业城、中国酒店用品文化村、中新国际创意设计产业园、龙岗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中国工艺礼品产业聚集基地。将画博会和设博会办成业内知名展会。加强古村落保护性开发力度,加快推动以鹤湖新居为代表的客家民居、客家文化和大鹏所城保护性开发,加快俄公古村、高岭、鹤斗旧村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区文产办牵头,区文体旅游局、相关街道办配合)

  27.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加快规划旅游产业园,推进旅游产业集聚化、基地化发展。率先启动下沙片区的开发建设,推进大鹏半岛高星级酒店群建设,把大鹏半岛打造成为集高端会议、商务、航海运动、海洋生物、影视文化、海上娱乐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绿道旅游,利用绿道网发展新的旅游业态,形成新的旅游产品。大力发展高端生态旅游,积极推进文博宫建设,利用高铁带来的机遇,积极拓展泛珠三角客源市场,引导和组织滨海生态旅游、文化特色旅游,促进旅游产业与本地文化资源、产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融合。(区文体旅游局牵头,区城管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及葵涌、大鹏、南澳街道办配合)

  (六)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28.推动社区经济多元化、差异化发展。力促社区经济逐步从单一物业租赁型向投资型、服务型、管理型转变。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兴办社区服务实体,为区内企业提供生活配套服务,参股村镇银行或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参与并购区属国有企业、街属企业改制退出的股权或资产,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区内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商贸、旅游产业,提升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水平。抓好城市更新工作,提高社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高效、集约利用社区土地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土地。将旧厂房升级改造为优质物业,持续增加社区经济收入。(区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区城改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29.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分步分片推进股份合作公司与社区工作站脱钩的试点工作,吸纳人才、资本、知识等要素参与股份合作公司运营,允许经营管理人才、技术骨干、企业高管入股,引导封闭式的股份合作公司改制为开放式的股份制企业。鼓励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奖励或期权激励方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营利能力。(区国资委牵头,区社区基层办、各街道办配合)

  (七)提升城市功能

  30.科学制定城市规划。高标准编制城市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加强各项规划内容的衔接,主动对接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全区范围实现法定图则100%全覆盖。重点抓好龙岗中心区、华为科技城、宝龙园区、深惠路沿线、高桥工业园、平湖金融产业基地、大鹏半岛等重点片区的详细规划,为片区建设发展拟定相关的建设指引和控制导则。(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负责)

  31.大力推进“两线五区十大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深惠路沿线和地铁16号线沿线等两线的规划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大鹏半岛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坂田特区一体化先行示范区、龙岗中心城及大运新城片区、宝龙工业园区、坪新清(高桥)片区等五区。着力打造高端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华为科技城新一代信息产业基地、大运新城商务产业基地、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高桥产业合作示范区、平湖金融产业基地、坝光新兴产业基地、下沙滨海旅游度假区、李朗现代物流产业基地、西部文化创意圈、东部现代农业基地等十大产业基地。(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负责)

  32.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建立以产业和市政交通规划为导向的土地整备新机制,加强保障房供给与拆迁安置用房的对接与调剂,为重大高端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落地腾出空间。建立土地整备专用基金,推动新生—高桥、上下李朗—新木—白泥坑、平湖鹅公岭、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葵涌官湖、南澳新大、西涌等片区约100平方公里土地的连片释放。开展工业园区用地、长期闲置用地清理,确保产业用地相对连片集中。(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33.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高标准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和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编制,重点推进华为科技城、龙岗中心城、布吉片区、高桥园区和地铁沿线城中村改造。严格准入门槛,着力引进品牌开发商实施连片开发。推进特色工业园、街区、旧工业区的更新改造和用地功能的有序调整,加快推进各街道中心区范围内旧工商住混合区的改造,完善居住配套和商业等设施。(区城改办牵头,区发改局、住房建设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34.推动区域合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建设高桥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将其打造成为坪新清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核心启动区。研究将上市企业集团及研发总部布局在龙岗中心城区域,将生产总部布点在坪新清产业合作示范区内。积极争取市里支持,配套建设市东部职业教育园区,引入知名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及理工类院校,为整个合作示范区内产业及技术升级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引进重点项目及大型企业。(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负责)

  35.构建低碳人居环境。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绿色能源在市政工程和公共设施中的应用,推进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推广使用太阳能—LED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区内企业节能技改,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将低碳理念融入园区发展,实现园区管理低碳化。倡导垃圾分拣、水电节约和绿色消费,加强废弃物回收管理。在新建小区配置生活污水净化和中水回用系统。推广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区经济促进局、节能减排办负责)

  (八)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36.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发展。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积极鼓励发展民营教育,提升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加大公办学位供给,调整公办教育资源布局。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市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1311工程”,发挥职业训练基地为产业和企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功能,争取与香港职业训练局等合作运营职业训练基地,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落户龙岗为契机,吸引更多的高等教育项目在我区布局。(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职业训练中心配合)

  37.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卫生资源均衡分布,提高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大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医学专科和实验室建设,配合做好坂田、平湖市属三甲医院和龙岗儿童医院、南澳康复医院的建设工作,推进重点街道医院的改扩建、新建工程,推进龙岗区医疗资源的协调布局。以平安医院、龙城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为突破口,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打造品牌医院。(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38.不断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加快推进各街道文体设施的建设,加快区图书馆各分馆建设步伐,增加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在居民小区、工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布局,启动区博物馆规划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省级文化先进区。(区文体旅游局牵头,区财政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配合)

  39.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养老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探索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多元化、差异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加快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的作用。(区民政局牵头)

  40.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强化保障房建设的产业发展导向,保障性住房中争取一定比例的安居型商品房用于人才安居,公共租赁房设置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重大建设项目安置小区剩余房源用于解决紧缺人才住房问题。(区住房建设局牵头,区建筑工务局、相关街道办配合)

  41.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区、街道创业服务机制和孵化基地建设。全面建设充分就业社区。在全市统一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扩大征缴范围。缴交养老保险存在较大困难的社区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5年内予以弥补。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3年内实现全区常住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区人力资源局、龙岗社保分局、各街道办负责)

  4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践行现代企业公民观。逐步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加文体娱乐设施,丰富员工的业务文化生活。推行以人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增加对员工的关爱。加强劳动执法工作,维护员工合法利益。(区人力资源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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