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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7年度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龙岗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区经济促进局联系人:张焕宫,联系电话:28948765,曾义和,28948931。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核准制)公示.xls

  2.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评审制)公示.xls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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