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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示2017年区经发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第一批)拟扶持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企业技术改造(第一批)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007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28949281

  附件:2017年龙岗区经发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第一批)拟扶持企业名单.docx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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