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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3月通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请各位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2018年6月20日(周三)-6月29日(周五)期间前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发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办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5-8458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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