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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18年6月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请各位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2018年8月21日(周二)-8月31日(周五)期间前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发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如需代领,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发证窗口。

  电话:0755-84583871

  龙岗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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