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 > 政策法规

名  称:2008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08-04-15

文  号:

2008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

  按照《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项目工作方案》(深卫防发[2004]91号)的要求,结合2004~2007全市食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食品污染物的污染趋势及国外报道的污染状况,特制定了《2008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2008年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特点:一是整合全市理化检测项目;二是将部分“深圳市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抽检工作”纳入到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中,三是加大对不合格食品追踪溯源力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点的设置

  全市共设7个监测区域、16监测点,其设立及代码如下:

  (一)市CDC(SZ):(2个)

  (二)罗湖区(LH):(2个)

  (三)福田区(FT):(2个)

  (四)南山区(NS):(2个)

  (五)盐田区(YT):(2个)

  (六)宝安区(BA):(3个)

  (七)龙岗区(LG):(3个)

  二、监测点设置要求:

  (一)监测点分别设在农贸市场、超市、餐厅酒楼、职工食堂等;

  (二)监测点的设置每个月尽量不要相同。

  三、样品采集、检测项目及结果上报的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表1及附表2所列的食品种类、项目及份数要求进行采样及检测;

  (二)各区监测点每月10日前将采集的样品一部分留置各区进行微生物的检测,另一部分按附表1要求的送样量统一送至市CDC食品卫生科进行均样或检测;市CDC食品科每月15日前将已均样的样品分发至各区CDC按附表2的要求开展检测;

  (三)附表1中带“#”号的检测项目,由各监测点采样,市CDC检测;

  (四)6、10月份不合格食品追踪溯源的具体工作内容,将根据前段时间检测结果分别在5、9月份另行通知;

  (五)5、6及7月份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抽检的豆制品、畜肉类、熟肉、凉菜类食品由市区卫生监督所抽样,附表1中下划线部分为专项监督抽检项目,其他为污染物监测项目;

  (六)各单位必须在下月15日前将上月的检测结果录入“食品污染物监测软件”,并完成审核和签发;

  (七)微生物项目检出致病菌的,必须分出血清型别并送菌株至市CDC微生物检测中心。对理化检测项目阳性结果需进一步确证的,可由市CDC理化检测中心确证;

  (八)市CDC将每月对各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反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08年每月的考核指标中。

  附表:1、2008年食品污染物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一览表.doc  

  2、2008年市区食品污染物监测理化项目分配表.xls

  附件:2008年食品污染物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008年市区食品污染物监测理化项目分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