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2-12-27
文 号:
索 引 号: | 693956469022012000011 | 主题分类: | 医疗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2-12-26 |
名 称: |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深卫人规〔2012〕4号 | 主 题 词: | 通知|规范性文件|医疗|计生|机构 |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捐赠资助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倡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社会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行为,保护捐赠资助人和受赠受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公立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