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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内部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LGFYFW2024002第二次)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24年4月11日对内部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64万元)发布遴选公告,因规定时间内报名事务所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二次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前来报名参加(第一次已报名事务所无需二次报名)。

  1.资质要求

  (1)投标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商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5月6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8.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3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9.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3)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投标商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网;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0.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采办。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采购需求

  2.评分标准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采购需求.doc
  • 附件2.评分标准.xls
  • 附件3.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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