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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购买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的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医院关于购买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

序号

招标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限价\万元

备注

1

2024LGSYZW001

医院关于购买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1

9.9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包括医院关于购买精益管理咨询服务,各项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四、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内容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由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内容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内容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安检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内容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材料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下午4:30。每天上午8: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1)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5)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并提供承诺函;(6)招标公告第五条资质要求提到的承诺函。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总务办(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健路2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姐,0755-28700963、13662262203;赖先生,15206069288。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下载招标文件,我院不提供纸质版的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备电子版的报价单。

  八、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18楼评标室。

  十、其他要求:准备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所投价格超出预算、未经医院预审或资料不齐的按非有效投标处理。不足三家投标的项目应重新招标。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28700963、13662262203;赖先生,15206069288。

  本院监督投诉电话:0755-28700099-8649,李先生。

  十一、本项目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此公告同时公布:1、医院院内公示栏;2、 医院OA。 

  附件:

  附件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附件2声明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docx
  • 附件2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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