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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窗帘用品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码:ENT2023040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窗帘用品及配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万/年

  4、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采购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参与人)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5、诚信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和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有失信记录,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的查询记录截图。

  注: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及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均须提供。

  6、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在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工作日早上8:00-11:00,下午2:00-4:00,提交以上报名资料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7号楼1楼招采办审核,联系人:徐小姐,联系方式:0755-28989999-8810。

  四、投标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资料须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面加盖骑缝章,一正五副。供应商须将密封完好的投标资料带到开标现场,于开标时在现场提交评审。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样本(布料),带到评审现场。

  五、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招标文件(窗帘用品及配件)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6:信用声明函及证明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3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报名表.docx
  • 附件2:招标文件(窗帘用品及配件).docx
  •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x
  •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附件6:信用声明函及证明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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