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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气腹机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码:ENT20230308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气腹机的招标

  3、预算总金额:¥19.5万元

  4、项目分项金额: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台)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1

气腹机

1

19.5

19.5

合计



19.5

  二、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采购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5、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注册经营许可。

  三、供应商(参与人)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产品在中国准许销售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供应商若是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产品授权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各级授权,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7、诚信声明函(格式自拟)。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有失信记录,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注:声明函及三个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均须提供。

  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9、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在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工作日早上8:00-11:00,下午2:00-4:00。提交以上报名资料到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7号楼1楼102办公室招采办审核,联系人:徐小姐;联系方式:0755-28989999-8810。

  四、投标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资料须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面加盖骑缝章,一正两副。供应商须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资料与电子版投标资料(自带U盘拷贝)带到开标现场,于开标时在现场提交评审。

  五、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招标文件(气腹机)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3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报名表.docx
  • 附件2:招标文件(气腹机).docx
  •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x
  •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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