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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防护年度检测服务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防护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我院拟开展2023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放射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检测设备共有36台,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检测。

  三、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3年3月24日8:00-2023年3月30日17:00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4:30;地点:我院5栋101会议室。

  五、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5栋101室。

  六、资质要求:请各参与投标人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附件2要求制作好投标资料不少于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另将以下资质要求按顺序提供并装订一份,递交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审核,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其技术服务范围涵盖本项目开展的需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工,电话:0755-28904652

  注明:参与我院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防护年度检测服务采购投标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相关条款(详见附件1)。

  附件:

  1.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2.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防护年度检测服务招标文件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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