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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警示谨防落入非法经营陷阱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随着复工复产带来的返工潮,购买日常用品、外出用餐等消费行为在逐渐增加,由此可能产生的消费投诉也有所增多。疫情之下,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近期消费热点投诉情况,给消费者有益的提醒。

  网上购买口罩需谨慎

  现象:

  目前,不少市民对口罩认知较少,往往在选购时无所适从。市面的口罩的很多,什么样的口罩才能起到防护的作用呢?一些口罩写了“非灭菌”,这样的口罩能使用吗?

  眼下市场上口罩这么紧缺,不过,一些微商和网店总是声称有货,不管是国产的,还是日本韩国产的,甚至最缺货的N95口罩都能找到。最终,市民们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案件中发现端倪,被曝光多起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微商网店是假冒伪劣口罩的“重灾区”,朋友圈里销售的口罩更是质量难以保证。那么,该从哪里购买质量好的口罩呢?

  提醒:

  总体上来说,口罩可以分为医用口罩和民用口罩两个大类,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商家必须取得市场监管局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才可以经营,同时经营的口罩也应该符合医用口罩的相关标准(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医用外科口罩YY0469、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而民用口罩只要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家都可以售卖,但是口罩必须符合民用口罩的标准(GB2626或者GB32610)。

  医用口罩标示了“非灭菌”字样不代表口罩含有过量细菌,医用类口罩医用口罩均有微生物指标的要求,该指标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灭菌口罩(部分企业标识“非无菌”),应符合微生物控制标准,即允许有一定量细菌,但必须在可控范围内;二是灭菌口罩,不允许有细菌存在。无论是非灭菌医用口罩,还是灭菌医用口罩均有防护功能,可阻隔飞沫,达到防止交叉感染的目的。

  微信朋友圈是私密的聊天交流空间,没有商品交易功能,信息的真伪难以辨别,交易过程基本上要依赖其他交易工具来完成,交易记录难以完整保存,甚至对方的身份也无法确定,交易的风险很大,发生纠纷维权困难。因此,针对疫情期间大量消费者网购口罩等医疗器械的情况,广大消费者要认真审查卖家的销售资质,审慎辨别商品质量及历史销售价格,避免从无售后保障的朋友圈、网购平台、无销售医疗器械资质的网店购买缺少质量标识的防护物资。

  外出消费莫忘疫情防控

  现象:

  目前已复工复产,不可避免要外出消费,怎样做才能继续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

  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消费者应从自身做起,外出消费时,佩戴口罩,带齐手机、身份证,积极配合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信息采集和测温登记时,不急不躁,耐心等待,自觉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共同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共建和谐美好消费环境。

  理性消费,莫要扎堆。目前,日常所需物资的市场供应总体稳定,消费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定量采购,无需大宗购买、囤积使用。虽然经济社会秩序已逐渐恢复正常,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仍需“少而精”,避免过多、过频。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外出前列好购物清单,选物时减少触摸翻捡,不逗留、不闲逛,购物完毕快速离开。

  建议消费者:一是不组织参加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二是不去人流量大、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就餐;三是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四是不采购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尽量做到:一健康消费。做到平衡膳食、荤素搭配、低油低盐,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二安全消费。购买食品及原料,请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或市场采购;三是实行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

  另外,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诚信守法经营,控制聚餐活动,严格进货查验,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把清洗消毒关,严把加工制作关。

  购物认准正规守信用商家

  现象:

  有消费者反映:疫情期间,不少实体店不营业,他就在家上网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收货后发现苹果手机是假冒的,与卖家协商无果,就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要求商家退款。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网上显示的相关地址是虚假的。

  提醒:

  已经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应在其网站醒目位置上公示主体身份,亮照经营。鉴于网购不在现场的特殊性,风险也相对较高,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查看以下几个方面:一看网站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合法经营;二参照网上地图、160、114等公共资源,查看经营地址是否详细真实(地址不详的往往不真实);三看到企业经营时间长短;四看企业有无自主品牌(商标);五查看企业是否有相应交易保证金;六查看政府部门、相关交易平台上该企业的诚信档案。

  小心误信虚假宣传或广告

  现象:

  某茶饮对新冠病毒可防可控、某乳铁蛋白可抑制冠状病毒感染、洗手液10秒可杀死冠状病毒……近期,号称产品可以防治新冠肺炎的虚假宣传频频出现,严重误导民众的消费选择。

  提醒:

  消费者要主动学习科学防疫知识,按照官方推荐的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面对形形色色产品宣传防疫功能时,务必保持理性,仔细查看产品合格证书及产品说明书等,不要盲目轻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虚假广告罪等犯罪。

  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虚假广告和宣传而购买商品后,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若经营者明知商品不具备某种功效而故意作虚假广告或宣传,诱使消费者购买,则构成欺诈,消费者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支付赔偿金。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关系生命健康,并导致权益受损,还可要求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利用虚假宣传推荐商品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如公众号运营者及网红等)承担连带责任。

  购物注意保留交易凭证

  现象:

  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疫情发生期间,不小心购买到假冒、伪劣“三无”的防护用品等商品,这该怎么办呢?

  提醒:

  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交易、消费记录等相关凭证,如发生纠纷,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消费者也可以直接找商家沟通,要求其赔偿。若是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可拨打平台所在地“12315”热线电话进行诉求表达,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还有义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却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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