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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结果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93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3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宝之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3100.00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若中选公司恶意弃标将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55-28275847

  联系人:范老师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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