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93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3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宝之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3100.00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若中选公司恶意弃标将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55-28275847
联系人:范老师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