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定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4:30-16:30,在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8楼会议室举行《深圳市龙岗区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并已于2024年4月2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公告,经自愿报名、推荐等方式,产生了参加听证会的相关人员,现就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
听证主持人:肖军翔(深圳市龙岗区卫生监督所)
听证员:周珍宇(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听证员:录聪颖(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陈述人
许丽婷(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三、听证参加人
钟晶(市民代表)
何嫦清(市民代表)
李隽(市民代表)
阮秋红(市民代表)
刘岳枫(市民代表)
刘达生(市民代表)
王新颖(市民代表)
李亚兴(市民代表)
范柔雨(市民代表)
四、听证记录员
谢丽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