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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粤卫办〔2016〕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等要求,我委制定了《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计划

  (2016-2020年)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等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提供人才支撑。

  二、具体目标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络全覆盖。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依托,以协同基地为补充,建立覆盖全省各地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络,基本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到2020年,100%地市均建成不少于一家规范的培训基地(含协同基地)。

  (二)建立“5+3”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发挥各地区培训基地作用,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为本地培养高端医学人才和领军人才,建立以需求为导向、公开公平的统一培训对象招收模式,招收培训对象逐步以本科为主、以社会学员为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实现“5+3”为主要模式。

  (三)建立培训容量与培训招收需求相匹配的培训机制。规范培训基地培训容量设置,完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形成培训容量与培训招收相匹配的机制。到2020年,全省培训基地每年招生容量不低于6000人,全科、儿科、精神科专业基地招生容量每年分别不低于1000人、450人、150人,在培的培训对象不少于15000人。

  (四)建立人事联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向机制。规范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人事档案管理、薪酬待遇制度,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晋升或聘用的规定和相关优先政策。到2020年,100%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培训基地培训过程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统一培训对象招收和结业考核实施,加强协同基地管理。到2020年,培训基地培训能力全面加强,100%培训基地建成规范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00%临床带教师资培训上岗。

  (六)建立“3+2”为补充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体系。发挥有关医学高职(专科)院校作用,建立区域性“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高职(专科)起点的“3+2”执业助理医师,提高基层适用人才教育培训层次。

  (七)推进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遴选有条件的专科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到2020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紧密衔接的“5+3+X”的一体化培训体系。

  (八)以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谋划当地人为资源配置和利用,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提高临床医疗综合服务水平,解决均等化及补卫生事业短板,全面提升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明确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如期实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

  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并落实培训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明确培训基地相关职能部门和承担培训任务的有关科室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二)加大投入。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投入、培训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对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要认真测算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费用,在中央和省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的基础上,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补助经费,并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训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支持培训工作。

  (三)加强督导评估。要按照国家和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评估有关要求,建立培训工作评估机制,完善培训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建立培训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评估,对考核评估结果较差的,限期整改,较严重的给予通报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消其协同基地资格,确保培训质量和如期实现培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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