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社保医保 > 通知公告

2015年3月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34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固生堂仁恒中医馆 2、深圳伟光医院牛角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翠茵分店、福田东华分店、人民北分店、洪湖分店、华侨城二分店、沙河分店、西丽新屋分店、沙头角一分店、龙岗龙州分店 2、深圳二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福田区梅丽分店、罗湖区向西分店、宝安区流塘分店 3、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锦联兴分店、东门二分店、沙河世纪分店 4、深圳市大参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石岩吉祥分店、沙井中心公园分店、福永新和分店 5、深圳正洲大药房有限公司石厦分店、上沙分店 6、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雍景湾分店、三联分店、信义分店 7、深圳市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布吉三联分店、布吉中兴分店 8、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中联大药房中康路分店 9、深圳市合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宾分店 10、深圳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碧海云天分店 11、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季花园健康药房 12、深圳市友和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爱联店 13、深圳华美佳医药有限公司桂花苑店 14、深圳市民信康药房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82978586,83460821)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