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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发放名单公示(2023年第四季度)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深民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及审核,我局现将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10—12月)发放具体名单、拟发放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至2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提出,提出异议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备核实,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确定异议属实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要求进入发放环节。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519

  联系人:李应军,联系电话:0755-28948099

  附件: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拟发放名单(2023年第四季度)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

  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拟发放名单(2023年第四季度)

序号

所在机构名称

姓名

补贴类型

岗位补贴标准(元/人/月)

2023年第4季度(10—12月)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龙岗区任达爱心护理院

曾丽梅

岗位补贴

1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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