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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报销事宜

  问: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1、我是深圳市户口,现在我在广东其他城市工作,我可以自行在深圳继续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吗?

  2、如果我在工作地发生工伤,我能在深圳报销相关工伤费用和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吗?对此有什么规定?应如何操作?

  谢谢!

  答:你好!工伤保险由所在工作单位缴交,我市个人窗口缴交对象为深圳市户籍下岗员工,不包括工伤保险。你可向现工作单位地的社保机构缴纳工伤保险。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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