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社保医保 > 常见问题

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注:宝安区2012年起,南山区2013年起,关于“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至全区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即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100元。)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