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注:宝安区2012年起,南山区2013年起,关于“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至全区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即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100元。)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