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教育 > 通知公告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批准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博龙教育培训中心新梓分教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博龙教育培训中心在深圳市龙岗区新生社区水岸新都14号楼复式101(202)(202-04)(202-05)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博龙教育培训中心新梓分教点,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类型为青少年非学历教育,办学内容为中小学语文、英语、数学、化学课外辅导,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90人。

  特此公告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