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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东方之子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东方之子幼儿园举办者由于淑红变更为陈春娜、徐行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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