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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民办中小学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增强民办学校综合实力,促进公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我局起草了《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2月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

  2020年2月,我局对《行动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全区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3月3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大楼310室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请发至:0755-89551990邮件请发至:lgjyjsg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 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校优质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doc
  • 附件2 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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