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增强民办学校综合实力,促进公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我局起草了《龙岗区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2月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
2020年2月,我局对《行动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全区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3月3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大楼310室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请发至:0755-89551990邮件请发至:lgjyjsg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