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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利天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宋觉晨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4区鸿基花园三期3栋商铺B202、B203、B204、B209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利天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声乐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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