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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2018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成绩及体检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2018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已结束。现将政府部门岗位(党群部门岗位由龙岗区委组织部另行公布)成绩及体检事项予以公布:

  一、确定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选。

  现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选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2018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成绩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7时30分至结束。

  三、体检集中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区中医院)体检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1号)。

  四、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于体检当日上午7时30分前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并签到。

  (二)考生到交费处缴交体检费(约500元/人)后,凭缴费收据领取体检表。

  (三)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与报名表相同的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姓名”、“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按照现场医护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

  (四)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

  五、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并签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并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于1月16日12时前书面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经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另行安排体检。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非体检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尽量穿着简便、舒适、宽松衣物、鞋子,女士尽量避免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彩超,抽血和做完彩超后才能进食。

  (六)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有怀孕的女性做X光检查前必须如实向医生报告;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六、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考生于2019年1月28日前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2018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成绩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2018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成绩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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