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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卫会关于授予旧墟村等15个村(社区)深圳市卫生村(社区)称号的通知

深爱卫〔2012〕25号

 各区(新区)爱卫会:

  2012年,福田区南园街道办旧墟村、埔尾村,莲花街道办新狮村; 罗湖区东晓街道办独树村、清水河街道办坭岗村;盐田区盐田街道办江屋村、华侨新村;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红星村;龙岗区平湖街道办鹅公岭社区、南湾街道办夏村社区、坂田街道办五和社区、岗头社区;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陂头新村;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竹坑社区、沙坣社区等村(社区)积极响应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深圳市卫生村”的号召,把卫生村创建工作摆上村委(社区)的主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深圳市卫生村”创建工作,并与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治村容环境,因地制宜地建设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和“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强化村容环境卫生管理,推行清扫保洁、除虫灭鼠、绿化规范管理及市场化运作,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村容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今年下半年,市爱卫办在组织调研、暗访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组成“市卫生村考核鉴定组”,按照《深圳市卫生村考核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卫生村(社区)标准》对上述15个村(社区)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鉴定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综合测评,认为上述15个村(社区)已达到“深圳市卫村(社区)标准”。现决定授予以上各村(社区)“深圳市卫生村(社区)”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发奖牌一面。

  希望上述各村(社区)再接再厉,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不断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认真巩固和发展卫生村创建成果,为早日跻身广东省卫生村而努力。

  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各区(新区)爱卫办,各新闻单位。

  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 印发

  深圳市爱卫会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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