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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征询意见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为规范我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我局草拟了《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已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就《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7月27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龙岗区城市管理局615室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箱:chengguanlg@longgang.gov.cn

  联系人:吴东玉

  办公电话:84611022   传真:84611022

  附件:1:关于《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说明

          2:《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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