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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事指南

  一、街道综合执法主体: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

  二、执法权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深府函〔2021〕213号)

  三、范围

  (一)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灯光夜景设施、爱国卫生、养犬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根据户外广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包括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根据道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占用城市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设置非交通设施、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根据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林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根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的施工行为,以及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根据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设立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根据《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未经登记从事校外托管服务的机构进行查处。

  (八)根据燃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和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直接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除外)。

  (九)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焚烧固体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和未经批准在室外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根据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根据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从事殡葬服务业务以及违法生产、销售殡葬设备、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如网吧)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五)根据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施以及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六)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出租人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居住、出租人出租房屋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房屋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根据建筑废弃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单位或个人非法倾倒或者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未经审批建设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

  • 吉华街道执法队办事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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