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安办〔2015〕5号
广东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较大事故的通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4]114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就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气体爆炸重大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通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4]114号)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