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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倒推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查的通知

  深龙安监管〔201673

    

各街道安监办:

  为有效检验各街道安全生产“倒推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对安全生产“倒推式”监管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倒推式”监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由区安监局唐建新局长任组长,雷伟民副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负责督查活动的日常协调等工作。

  二、督查组组成

  督查组由雷伟民副大队长带队,危化科、执法科各抽调若干名成员组成(谭文武、陈惊波、郭元正、李学坤)。从718日起至731日(为期15天),到各街道开展督查行动。

  三、督查方式和内容

  督查组依据安全生产“倒推式”监管工作要求,一方面根据前一段时间各街道安监办“倒推式”监管执法检验发放的执法文书,对试点企业是否开展整改或责任倒推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平时自查自纠的隐患,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整改或责任倒推,综合两方面的“倒推”情况,评估“倒推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结果以企业是否针对隐患开展责任倒查,倒查结果是否真实有效,责任人是否奖惩作为评估依据。

  试点企业应该具备隐患排查、责任倒推、责任人奖惩、隐患整改等方面的文件备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督查组联系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督查行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主动联系各街道开展好督查工作;

     (二)每次督查行动结束后,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向街道进行反馈,并责成街道及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三)督查行动结束后,督查组将总结好的方面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情况在全区通报;

     (四)请各街道提供试点企业名单以备抽查。

    

                           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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