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安全生产 > 通知公告

龙岗区2016年1-9月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20161-9月,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火灾、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275宗,死亡100人,受伤13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4.6%10.71%5.63%。其中:

  交通事故137宗,死亡65人,受伤12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155宗,死亡70人,受伤132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1.61%7.14%3.03%

  工矿商贸事故39宗,死亡33人,重伤6人,与去年同期(工矿商贸事故50宗,死亡42人,重伤10人)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28%21.43%40%

  火灾事故99宗,死亡2人。

  二、事故区域分布情况

  (一)从交通死亡事故区域分布情况分析,平湖街道办辖区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区域,死亡12人,占总数的18.64%;其它街道具体分布情况如下:横岗和龙城死亡10人,占总数的15.38%;龙岗死亡9人,占总数的13.85%;布吉街道死亡8人,占总数的12.31%;南湾、坪地各死亡6人,分别占总数的9.23%;坂田街道死亡4人,占事故总数的6.15%。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区域分布图

  (二)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相对去年同期仍有下降,共发生33宗死亡事故,死亡33人。其中,龙城街道死亡8人;坪地、坂田街道各死亡5人;南湾、龙岗、横岗街道各死亡4人;平湖街道死亡2人;布吉街道死亡1人。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区域分布图

  (三)火灾事故共发生99起,主要发生在坂田、龙城、龙岗三个街道,其中:坂田街道29起,龙城街道26起,龙岗街道19起。其次,布吉街道7起;坪地、南湾街道各6起,横岗街道4起;平湖街道2起。

  


  火灾事故宗数区域分布图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在各类道路中,1-9月份一般城市道路是死亡事故多发生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47起,造成50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77%62宗死亡事故中,涉及行人的事故共19宗,死亡20人;涉及非机动车的事故共23宗,死亡25人;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共7宗,死亡7人;涉及机动车的事故共13宗,死亡13人。

  从事故涉及车型人员分析,致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或乘客死亡的事故共42宗,造成45人死亡;致使机动车驾驶员或乘客死亡的事故共20宗,20人死亡。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为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群体。

  (二)工矿商贸事故1-9月共立案调查35宗(1宗自然灾害,1宗未定正在调查中),死亡37人(自然灾害3人)。在33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其中高坠15宗,死亡15人;物体打击7宗,死亡7人;触电6宗,死亡6人;机械伤害3宗,死亡3人,坍塌1宗,死亡1人,车辆伤害1宗,死亡1人。18宗事故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占全部责任事故的54.5%,其中:区报建工程项目4宗,市报建(管)工程项目4宗,5宗发生在建筑装修领域,4宗发生在工矿企业等其他类建筑事故,1宗发生在城管工程。10宗发生在工矿企业,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0.3%,相较去年同期的15.4%有较大幅度上升。另有3宗发生在其它领域,如:居民物业服务领域、安装空调、物流装卸等小微工程。事故类别较为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三种类别事故仍然占据绝大部分

  (三)火灾事故。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类火灾较多。住宅类45起,工厂15起,汽车17起,小门店9起,建筑工地3起,露天构架3起,垃圾废弃物7起。从时段分布情况看:10时至12时发生的火灾数较多。以两个小时为一个时段,10时至12时发生15起,16时至18时发生14起,18时至20时发生火灾10起,20时至22时、14时至16时各发生火灾9起,22时至24时、4时至6时、6时至8时各发生火灾8起,8时至10时、12时至14时各发生火灾6起, 0时至2时发生火灾4起,2时至4时发生火灾2起。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类火灾相对高发。电气故障类57起,生活用火不慎20起,放火3起,生产作业类7起,小孩玩火2起,遗留火种4起,其他原因6起。

  四、下步措施:

  (一)继续按照“城市管理治理年”之安全生产18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按照“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五对照、五落实”要求,对我区城市公共安全继续进行深入、全面体检,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尽快完成整治,确保年底“城市管理治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对隐患整改率进行分析,找出工作漏洞,着眼长效,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全区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针对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制造业等行业高坠、触电事故高发特点,查找共性原因,研究落实针对性对策,将事故高发行业领域及高发事故类型纳入安全生产18个专项整治范围,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底攻坚战。

  (三)结合冬季风高物燥气候特点,按照历年冬季火灾特点和规律,吸取“8.19”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电池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整治行动;严防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三小”场所火灾、森林火灾等。

  (四)按照区预联办部署,开展“禁摩限电”百日行动,全面查扣摩托车、电动车非法上路,全力降压道路交通事故。加大对大型重点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泥头车等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大型重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