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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办、各生产经营单位:

  春节过后,辖区各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从业人员麻痹松懈、未进入工作状态的状况普遍存在,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做好节后复工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严格遵守“不进行安全检查就不能复工生产”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机械设备和电器线路,并由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复工。同时要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对换岗和从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进行屋面清洁、装修等高处作业时,要有相关人员陪同监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危化企业复工检查和安全管理。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存装置和厂区、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要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等检测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对查处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停业整改,做到“责任人、时限、资金、方案、措施”五落实。

  四、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做好员工上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做好企业员工教育和安全管理,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做好现场防护设施以及员工个人防护。

  、严禁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危险化学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各生产经营企业节后复工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注意加强安全防护,特别禁止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街道安监办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同时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落实本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龙岗区安监局

  2017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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