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陈春龙同志(执法证号:002518)、高竟同志(执法证号:020175)、吴琼同志(执法证号:013017)、鲁海文同志(执法证号:018559)、谭海萍同志(执法证号:019545)、李璘琳同志(执法证号:001308)的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以上证件执法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发证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