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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定义以及工作举措

  有限空间,通俗的讲,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场所。此类场所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极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在这类场所作业的人员,若不经过专业培训、作业时不佩戴防护用具,极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此,做好作业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成为重中之重。那么,在有限空间作业时,该做好哪些工作呢?

  1、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程序

  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15、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16、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17、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1、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2、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3、禁止以下作业: 无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的作业, 与“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内容不符的作业,无监护人员的作业,超时作业,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4、应急物资: 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

  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

  【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危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4、有限空间-职责要求

  1. 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2.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3.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有限空间-承包管理和临时作业

  【承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临时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6、有限空间-应急培训

  【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同时,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7、有限空间-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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