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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深龙安办〔2016194

各相关单位:

  市安委办决定从201610月开始,到201612月底,全市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为进一步深化整治成果,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经研究,我区安委办决定根据市安委办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建设、废弃物处置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废弃物处置,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的,应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从事易制毒生产、经营未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或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的;

   (四)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五)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为开展好此项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形成全区齐抓共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务必按照各自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10月开始,到2016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61020日至1031日)

  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分析研究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调查摸清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111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尽快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做到层层有部署、层层分任务、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集中打击,强力整治阶段(2016111日至20161210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要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20161211日至20161225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执法联合行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区域和领域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和重点抽查,不断夯实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及各牵头负责部门要设立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部门)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依托网格,全面覆盖。各街道要充分利用现有社区网格化组织,实现网格化排查,全方位覆盖。在科学分析研判辖区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特点的基础上,组织各部门,通过分片区、分行业包干的形式,按照“不漏掉一个社区、不漏掉一个场所、不漏掉一个企业”的要求,以偏僻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废弃工厂和出租屋等区域、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同时,层层划分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对辖区实行“网格”划分,对“网格”内的单位进行层层锁定责任人,通过“网格化”排查和部门联动检查等手段,确保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无盲区”。

   (三)加大查处,联合执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基层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或监督检查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面向企业、面向基层和社会公众,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继续强化典型引路,加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曝光力度,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五)及时反馈,落实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认真统计汇总并按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专项行动的各项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须于2017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和《龙岗区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

  

                 龙岗区安委办

                                    2016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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