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安全生产 > 安全检查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到龙岗区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2月17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到龙岗区督查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省安监局副局长邓卫民,市安监局副局长董吉孝,龙岗区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刘伟和区安委办主任刘少文、副主任高健等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到龙岗区政府听取了龙岗区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报告。今年以来,龙岗区以举办高端论坛、安全生产宣讲、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并从机制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出台了《龙岗区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龙岗区防范监管漏洞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龙岗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履职问责工作制度》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理顺了安全工作机制体制;结合辖区工作难点制定出台了《零星工程监管暂行办法》,创新了工作方法。

  同时,龙岗区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提升安委会规格,实行“双主任”制,区委书记张勇、区长戴斌分别担任区安委会主任。全面提升了安委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对龙岗区贯彻落实《意见》的做法措施表示充分肯定,并就龙岗安全生产机构设置、队伍力量、风险分级评估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了解,要求深入领会和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系统开展城市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出符合龙岗实际、具有龙岗特色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

  随后,督查组一行检查了宝龙街道宏州气体(深圳)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现场查看了该公司甲类车间和仓库,认真检查该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指引的落实情况,并查看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移动终端执法系统,要求该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督查组一行还到坂田街道华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参观检查,现场参观和了解华为公司重视研发、重视安全、致力于未来信息社会更加开放、合作与创新的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