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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龙岗区安委办通报近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及《龙岗区2023年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领域均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龙岗区安委办特通报近期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打好全区安全攻坚战。

  这10个案件是:(一)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库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未进行动火作业审批,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案;(二)某涂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案;(三)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四)某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五)某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六)某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存储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案;(七)某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八)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案;(九)某仪器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十)某涂料(深圳)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上述企业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2-18万元。

  接下来,龙岗区将继续保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并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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