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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2017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5日在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岗区财政局局长    肖建军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龙岗区2017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7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各项财政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深圳东部中心功能定位,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投入,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管,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稳定增长、可持续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审查意见,区财政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力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增长。全力助推区域经济增长,累计完成与GDP核算相关八项支出2,550,367万元,增长33.98%,占GDP比重的7.2%,超出GDP增长率24.28个百分点,增长贡献达到17.82%,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着力打造经济发展“助推器”,累计完成基建支出945,984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10%,建设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启动区基础设施、深圳国际低碳城土地整备、龙岗区智慧城区—龙岗区数字教育等一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收费自查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减免政策,并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2017年为全区企业减负126,495万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4,248万元、人工成本12,586万元、财务成本99,661万元。

  二是完善我区产业扶持政策,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牵头各产业主管部门对原有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6〕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对企业项目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审批程序、限制条款、实施期限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优化调整。2017年安排100,000万元,重点支持了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龙腾计划”扶持等项目,有效支撑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和民生实事支出。累计完成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2,428,077万元,增支907,769万元、增长59.71%。进一步扩大全区基础教育普惠性,教育投入再上新台阶,增加优质公办学位7200个、学前教育学位9240个,增加购买民办学位36,526个;优化全区医疗服务环境,支持卫计部门新建社康中心24家、改扩建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7家,解决了部分片区医疗资源落后和不足的突出问题;支撑文体高地建设,全力保障“三馆一城”项目落地,国家女子冰球队、中国职业男篮、开心麻花等高端知名赛事、文化品牌蓬勃发展;全面攻坚治水提质,河流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市排名第二,龙岗河干流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在全市省考断面中率先达到考核要求;继续加大社区民生“大盆菜”支出力度,着力满足同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民生需求。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017年,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全区实际工作需要,大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及时调节资金用途,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存量资金862,572万元全部使用及清理完毕,一是全力保障上级增支政策顺利实施,拨付公办学校教师2016-2017学年政策性增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缴等政策性增支194,283万元;二是加快我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缴纳龙岗区保障性住房2016 年EPC 项目宝龙工业城地块、龙岗地块安居型商品房地价款201,624万元;三是将年末尚未使用完毕的355,496万元全部调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三)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2017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47,071万元,主要包括区投控集团公司债券余额175,0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0,000万元,区住房建设局BT(回购)项目款余额7905万元,横岗、龙岗、平湖、坪地、龙城等街道办债务余额14,166万元。当年我区无新举借政府债务。

  在消化存量债务方面, 一是安排偿还我区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5,000万元;二是按照财政部驻深专员办对我区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检查及市财政委关于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数据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我区对各街道历史遗留、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偿还的债务进行了核销清理,核销金额共计14,000万元。全年共偿还债务本金147,071万元(含区住建局及街道办核销此前已偿还的债务8071万元)。

  截至2017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率降至2.5%以下,远低于国家规定的“70%”债务率的警戒线),主要包括区投控集团公司债券余额50,0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0,000万元。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创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出台《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资金、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对区直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延伸到学校、医院、街道等基层单位。结合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4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和对8个项目进行一般评价。三是制定出台《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我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四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区11个街道推行个人公务卡改革,全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76.5万笔、国库集中支付金额3,691,000万元。

  (五)积极落实预算执行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各部门申报财政支出预算执行量化目标,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他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二是以各部门制定的月度支出目标为基础逐月下达支出任务,同步考核支出执行率和支出任务完成率,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的计划性。三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模式,高效运用龙岗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核实纠正违规事项。四是配合区发改部门加大政府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力度,项目投资计划当年有效不再跨年滚动执行,将暂时无需支付的项目资金调整到急需支付的项目使用,在投资计划总盘子不变的前提下满足基建项目新增资金需求,加快形成有效支出。五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全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指标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核定留用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7年,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057万元,较预算减支1993万元。

  (六)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

  一是制订《龙岗区属直管企业战略发展定位》,明确各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龙岗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组织完成区属直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公司章程。四是加强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区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五是落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操作国资监管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七)主动接受人大、政协预算监督

  2017年,区财政部门共办理并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16件,区政协提案11件,包括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灵活度、解决横岗自来水公司改制遗留问题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发展提质、完善民生实事、改进政府采购模式等多项重点民生工作。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方面不断提高区财政部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平,另一方面向社会各界汲取有效经验,不断提升区财政部门办理业务的水准。同时,区财政部门注重加强与建议代表或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7,764万元,同口径增长1.36%。其中:税收分成收入2,205,086万元,同口径增长2.44%;非税收入162,678万元,下降11.34%。主要收入项目是:

  (一)增值税收入840,478万元,增长58.39%;【注1】

  (二)营业税收入3969万元,下降98.45%;【注1】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274,600万元,增长20.4%;

  (四)个人所得税收入417,882万元,下降22.36%;【注1】

  (五)其他税种收入668,158万元,增长0.52%;

  (六)非税收入162,678万元,下降11.34%。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8, 727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41,901万元、调入资金228,248万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2,248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4,522,492万元,下降0.62%。【注2】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8,544万元,增长1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注3】。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150万元,增长23.03%。增长较多原因主要是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人员增支影响。

  (二)公共安全支出329,102万元,增长61.49%。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社区消防站基建、设备购置等消防支出25,075万元,增加公安部门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支出24,213万元,增加摄像头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20,700万元,增加治安巡查员薪酬调增支出19,278万元。

  (三)教育支出588,966万元,增长30.28%。主要是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支出9570万元、增加民办教育经费支出16,119万元、增加政府资助学校专项经费支出7800万元、学生人数增加及生均拨款额度提高增加生均项目经费支出10,901万元等。

  (四)科学技术支出210,939万元,增长1.97%。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03万元,增长11.81%。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龙岗区“三馆”项目、深圳书城龙岗城、社区公园建设及文体中心改造等基建项目支出35,571万元。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227万元,增长176.6%。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我区统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工作,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123,041万元。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459万元,增长42.78%。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平湖医院和龙岗手外科创伤外科专科医院建设支出22,760万元,增加卫生计生部门其他基建支出58,397万元。

  (八)节能环保支出56,560万元,下降21.52%。下降原因主要是治污洁污、雨污分流、管网完善类基建项目支出从该项目转列至农林水支出科目,减少相应支出51,532万元。

  (九)城乡社区支出667,964万元,增长27.1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深圳国际低碳城、平安龙岗视频监控系统等城乡社区基建项目支出85,418万元。

  (十)农林水支出209,807万元,增长186.52%。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等基建项目支出90,851万元,增加用于组建龙岗区对口帮扶经济协作有限公司及对口帮扶海丰共建产业园区等项目支出60,000万元。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71,552万元,增长161.92%。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大运场馆配套道路、甘李路、副高路等交通运输类基建项目支出71,184万元。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79,639万元,增长657.07%。增长原因主要是拨付与市人才安居集团合资成立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资本金131,200万元,增加保障性住房EPC项目支出15,000万元。

  (十三)其他支出481,941万元,增长612.31%。主要是区财政资金统筹工作安排的区城投集团、区投控集团、区产服集团注册资本金。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209,04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5,000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775万元,财政总支出4,515,366万元。【注4】

  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7126万元。【注5】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纳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彩票公益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6项。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63,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93%。主要收入项目是: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42,521万元;

  (二)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0万元;

  (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656万元;

  (四)   彩票公益金收入8957万元;

  (五)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1万元;

  (六)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443万元;

  (七)   上年结余收入3312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483,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4%。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241,275万元;

  (二)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58万元;

  (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5187万元;

  (四)   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的支出7667万元;

  (五)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984万元;

  (六)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1401万元;

  (七)   调出资金226,906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使用180,412万元。【注6】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和政府参股企业股利分红带动。主要收入项目是:

  (一)区投控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0万元。

  (二)区城投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3万元。

  (三)区保障房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3万元。

  (四)区产服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1万元。

  (五) 龙岗金控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0万元。

  (六)天威视讯公司股利分红748万元。

  (七)上年结转1805万元。

  2017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区投控集团清理辖属 “僵尸企业”相关费用支出195万元。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50万元。

  (三)区城投集团的龙岗创投大厦项目支出500万元、龙岗智慧家园项目支出500万元。

  (四)区产服集团的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支出300万元、创投广场运营服务项目支出3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费用162万元。

  (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1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492万元。

  第二部分

  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安排总体情况

  一、我区财政面临的形势

  财政收入方面,2018年我区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经济总量持续攀升,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重点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显现,高新技术企业逐步落地,高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业等蓬勃发展,大型商圈逐步形成,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大中型企业,成为我区新的税收增长点。与此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加深,税源结构尚未出现重大变化,我区财税收入基本告别了前几年快速增长的局面,收入增速逐渐转为中低位运行。

  财政支出方面,2018年我区增支事项多、金额大,财政支出呈刚性增长。加快实现全市特区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市委市政府“东进战略”及承接市下放区事权,我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支撑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增加,项目资金需求巨大;为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聘员薪酬改革、住房公积金改革、公安辅警改革等政策性增支事项,保障人员工资合理增长,需要财政足额保障。我区财政支出刚性较强,社会经济发展对财政支出的需求呈持续上升趋势。

  二、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政府预算改革步伐;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重要战略部署落地生效的财力保障;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减少以前年度预算基数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政府预算与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发挥公共政策中长期财政效应;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突出民生和重点领域优先,严守政策红线和厉行节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加强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展和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和落实公开责任。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我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原则是:

  (一)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优化财源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2018年我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要与本地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相适应,与我区“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体现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力度,继续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财税收入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影响的前瞻性分析,积极应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变化,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高财政收入征管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合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后续财源,积极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

  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全面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把广大市民的关切领域作为改善民生重要着力点,优先保障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进一步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基本建设投入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投入结构;适度增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人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财政资金市场化配置和金融化运作的重点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业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全力保障我市“东进战略”部署与“强区放权”改革资金需求,推进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文体卫教等重点项目加快落地,为东进攻坚战提供稳定持续的财力保障。

  (四)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改进完善预算管理方式

  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全口径预算体系下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收入的统筹使用;及时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发展亟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切实压减财政代编预算及二次分配的资金规模,提高资金执行率;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区预算支出监管责任,狠抓资金支出进度层层落实;依法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主体责任。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18年龙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87,00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19,236万元,增长5.04%。其中:税收分成收入2,398,000万元,增长8.75%;非税收入89,000万元,下降45.29%。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7,000万元的主要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分成收入941,000万元,增长11.43%。主要考虑到:一是整体经济稳中向好,固投拉动、消费拉动有利因素持续,推动增值税快速增长;二是我区具有区域成本优势,对中小企业有较强吸引力,拉动增值税增速保持全市前列。

  2.企业所得税分成收入288,000万元,增长4.88%。主要考虑到:一是2017年房地产行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幅下降,预计2018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减税效应将逐渐显现;二是在各项成本持续上涨的压力下,我区制造业利润水平逐渐下滑,制造业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速放缓。

  3.个人所得税分成收入445,000万元,增长6.49%。主要是当年工资收入正常增长和纳税人数增加部分保持个人所得税小幅增长。

  4.其他共享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成收入441,000万元,增长7.44%。主要考虑到2017年房地产行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幅下降,与成交量直接相关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收入增速放缓。

  5.区级专享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成收入283,000万元,增长9.81%。主要考虑到增值税等流转税快速增长带动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应增长。

  6.非税收入89,000万元,下降45.29%。主要考虑到:一是继续深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相关非税收入将持续减收;二是2017我区政府支出执行进度良好、财政存量资金有序消化,国库存款大幅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0,517万元、动用上年结余7126万元、调入资金357,914万元【注7】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44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为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53,607万元。【注7】

  (二)2018年龙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我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以及中央、省和市有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系列措施,以加快预算执行为导向,改进完善预算编制执行方式,着力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可执行性。

  一是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凡是已明确使用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原则上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编入使用部门的部门预算。2018年预算到位率达到82.6%,较2017年提高了18.49个百分点。

  二是进一步压减部门“二次分配”项目支出,凡是已明确使用部门和分配金额的项目支出原则上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编入使用部门的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二次分配”项目5个、安排支出2267万元,较2017年项目减少5个、安排支出减少16,670万元。

  三是进一步强化事前预算绩效的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论证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申请资金额度的合理性,有效压减预算“水分”。 区财政部门共组织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0个进行专家评审,涉及资金49,523万元,核定资金33,442万元,有效节约财政资金16,080万元,核减率达到32.47%。

  四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取消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等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年度可执行的需求优先保障。

  五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将中央、省和市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446,868万元,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966万元,下降11.84%,主要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发改、财税、审计等机构预算支出。安排金额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编实编细部门预算要求,街道部分支出调整编入其他具体功能科目。

  2.国防支出1929万元,增长28.23%,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332, 873万元,增长1.15%,主要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安部门行政机构运行支出104,593万元,治安管理支出71,036万元,公安分局辅警改革经费支出30,000万元,电子监控维护等信息化建设支出16,073万元。

  4.教育支出671,261万元,增长13.97%,主要反映政府教育事务的支出,包括安排全区教育系统基本支出419,830万元、民办教育经费支出72,079万元、公办学校生均项目经费支出54,776万元、学前教育经费支出40,168万元、非常设岗位购买服务支出14,651万元、政府资助学校专项支出11,300万元、中高考工作经费支出4144万元、教师奖励慰问支出3849万元、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支出1511万元等。安排金额增加原因主要是为扶持我区民办教育发展,区教育部门增加民办教育支出23,015万元;为弥补全区师资力量,增加非常设岗位购买服务支出1465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2,167万元,下降89.49%,主要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科比卡尔新药物开发研究院配套扶持资金支出15,000万元,区科创部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300万元。安排金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安排区属国企200,000万元支持科学技术项目落地的一次性因素,2018年预算未做此安排。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915万元,下降25.66%,主要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各街道基层文化活动经费、场馆维护等支出11,547万元,区文体部门安排大型体育比赛经费支出3085万元,文化活动经费支出2018万元、体育赛事活动支出1903万元、体育产业发展支出1843万元等。安排金额下降原因主要是大型体育大运中心运营管理减少4250万元,大型赛事经费减少198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72万元,下降2.41%,主要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962万元,区人力资源部门 “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安排人才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888万,残疾人康复支出4475万元,社工购买服务支出4069万元,扶持就业支出2954万元,社区服务中心运营补助支出2775万元,人才引进支出2664万元,劳资应急专项资金支出100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359万元,下降15.57%,主要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医疗服务补助102,9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5,012万元,卫监机构支出12,994万元,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2,551万元,疫苗购置费支出8300万元,医疗系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742万元,公立医院改扩建业务量下降补助支出5157万元,社康中心租金支出4806万元,疫苗接种服务费支出1768万元。安排金额下降原因主要为2017年包括改扩建医院、新增社康中心等基建支出,2018年基建支出减少,剔除基建资金因素,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实际增长20%。

  9.节能环保支出131,561万元,增长132.6%,主要反映政府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包括治水提质正本清源项目支出100,000万元,排水管网运行维护支出11,920万元,“一带一路”中心工作经费支出2292万元、环保考评支出2318万元。安排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治水提质正本清源项目支出100,00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592,362万元,下降11.32%,主要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管理、规划、环保、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包括清扫清运支出85,676万元、城管执法支出32,548万元、小型基建支出26,500万元、其他市政维护支出26,137万元、城市管理支出24,356万元、绿化管养支出15,420万元、路灯管理支出12,981万元、网格管理事务支出4576万元。安排金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安排较多基建支出,2018年相关基建支出总规模有所下降。

  11.农林水支出53,921万元,下降74.3%。主要反映政府在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包括河道管养(保洁)支出6959万元、水资源维护管理支出4420万元、河道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支出1294万元。安排金额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拨付60,000万元用于对口帮扶项目的一次性因素,2018年未安排此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679万元,下降99.05%。主要反映政府在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安排金额下降原因主要是当年安排的公路建设基建支出全部转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安排金额共计92,281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249万元,增长1101.38%。主要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支出46,098万元。安排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区安委办要求,街道将安全生产专项编入街道部门预算10,600万元;街道新增安全员1992人,增加安排街道安全员经费支出17,34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7万元,下降16.66%,主要反映政府在外贸服务单位、旅游业管理、供销社补贴方面的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207万元,下降11.25%,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379,002万元,增长35.53%。主要反映政府用于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预留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支出210,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3,645万元。安排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支出210,000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72万元,增长16%。主要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上级补助政策性风险资金(粮食储备费用)支出11,372万元及区安排粮食储备费用支出2800万元。安排金额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金额增加。

  18.预备费80,000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

  19.偿还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安排7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区投控集团按合同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以及市转贷政府债券利息。

  20.其他支出416,667万元,下降13.54%。主要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包括基建项目支出153,970万元,预留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性支出132,000万元。安排金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上级关于编细编实政府预算的要求,压缩其他支出规模,将具体支出据实安排进入相应功能科目【注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6,86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56,7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53,607万元。【注9、10】

  2018年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补发2017年执行情况2018年草草案.jpg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2,315,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17%。

  2018年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补发2017年执行情况2018年草草案2.jpg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2,373,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7%。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经费预算14,5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89万元,增长11.41%。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预算

2018年

预算

增减支

备注

公务接待费

799

758

-41

该项经费严格按照2017年预算实行零增长;2018年预算单位自行压减公务接待费,该项经费预算有所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298

11,866

568

主要是车辆维修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962

962

主要是区消安委办购置消防车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新中巴车购置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

952

952

0

该项经费严格按照2017年预算实行零增长。

合计

13,049

14,538

1489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增减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004,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15%,较去年增加257,516万元。主要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正常晋升。

  2.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685,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8.9%,较去年增加125,815万元。主要是:公安部门增加购买安保服务经费支出20,392万元,增加看守所、横岗派出所搬迁设备购置费支出3180万元;教育部门增加基建项目投入支出12,656万元,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支出7372万元,增加民办教育经费支出23,015万元,增加中小学非常设岗位购买服务支出14,651万元,增加全区公办中小学校生均经费支出6875万元;文体旅游部门增加安排开心麻花惠民票价补助支出1910万元,增加大型体育比赛经费支出1903万元,增加体育产业发展经费支出1220万元;区卫计部门减少基建项目投入支出42,032万元,公立医院增加免费宫颈癌及高通量基因检测筛查支出3000万元,增加家庭医生服务支出2200万元,增加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支出6197万元,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40万元,增加二类疫苗购置费及零加成服务费支出1580万元,增加社康中心租金支出1145万元,增加区第二、第四人民医院因安全生产整改、重建造成非正常经营的业务下降补助支出5100万;民政部门增加安排残疾人康复支出1647万元;区环保水务部门增加全国污染源普查支出532万元,增加治水提质支出670万元,增加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支出800万,增加“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支出2291万元,污水处理费基金停收后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5万元;区城管部门增加餐厨垃圾收运支出253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停收后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0万元;各街道减少基建项目投入支出54,379万元,街道聘员薪酬改革后,原项目支出的聘员经费转列基本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35,655万元,减少街道机动经费支出3900万元,增加街道市容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补贴支出20,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停收后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6万元,增加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支出33,648万元,增加街道小型基建支出6237万元,增加街道清扫清运支出3378万元,增加街道绿化管养支出4562万元,增加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支出3104万元,增加街道综治维稳支出2774万元。

  3.2018年区财政统筹类支出总额806,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4%,较去年减少497,003万元。主要包括:预留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养老金等政策性支出260,000万元,区财政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53,970万元,预留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性支出132,000万元,财政总预备费支出80,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改革经费支出50,000万元,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支出50,000万元,公安分局辅警改革经费支出30,000万元,“民生大盆菜”专项资金支出24,200万元,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科比卡尔新药物开发研究院配套扶持资金】支出15,000万元,偿还政府性债务利息7,000万元,区财政统筹安排粮食储备专项资金支出2,8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897万元,预留人员抚恤经费支出800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区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两项。

  (一)2018年龙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601,975万元。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8年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601,975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413,102

2

彩票公益金收入

8,461

3

上年结余收入

180,412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3,102万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8461万元,其中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3338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5123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80,412万元。

  (二)2018年龙岗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要求,相应安排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1,975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8年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601,975

1

城乡社区支出

593,102

2

其他支出

8,873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1)城乡社区支出593,102万元,主要包括:一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保障性住房资金70,000万元;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含征地拆迁项目)资金523,102万元。

  (2)其他支出8873万元,主要包括: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体育场地新建及维护、体育器材购置及维护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等支出3750万元;二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社区服务中心运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老人儿童福利项目支出5123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包括5家国有独资公司(区投控集团、区城投集团、区保障房公司、区产服集团、龙岗金控公司)以及1家国有参股上市公司(天威视讯公司)。

  (一)2018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8年预算组织收入预计为5568万元,比2017年增加1033万元。一是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利润收入54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95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二是参股企业天威视讯公司股利股息收入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62万元,主要是证券市场持续低迷,且基于预算量入为出的谨慎原则测算天威视讯的分红。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6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492万元,2018年预算可使用的收入总计8060万元。

  (二)2018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当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70万元。

  1.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000万元

  安排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5000万元,用于区产服集团开展产业空间运营服务及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区产服集团的战略定位,区产服集团将聚焦产业空间运营服务、综合金融服务、产业公共服务、综合商务服务等四大主营业务,一是整合存量资源,复制推广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运营服务的成功经验,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国企运作、统筹规划、连片开发、租售结合”的产业开发新模式,统筹各种类型的产业空间资源,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产业综合运营服务;二是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龙岗区“大孵化器”产业培育和“大运营”服务体系,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培育众创集群,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圈,围绕“二级孵化”战略,开展园区拓展工作,整合区级企业大数据、政策性数据、金融数据及人才数据,输出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2.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万元

  安排170万元用于派驻直管企业的3名财务总监薪酬支出。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7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18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588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472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的“东进战略攻坚年”和“作风建设提升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持续提高保障水平,为我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协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推进协税护税常态化

  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影响我区财政收入的各项因素,持续监测收入运行情况,会同区税务部门继续加大收入挖潜力度。进一步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好2017年建立的协同征管、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区财税部门同发改、经促、科创、统计、住房建设、国土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在房地产、建筑安装及固定资产投资业务、企业迁入迁出、股权或其他大额资产转让等领域加快信息交流效率,实现区财税部门对全区宏观经济变动、税收收入形势、纳税企业变更的实时、全面掌握,推动协税护税工作常态化发展。积极落实财税联席会制度,会同成员单位群策群力解决我区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加强与市财税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全市免抵调库额度向我区倾斜。推动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强税务基本知识学习,及时将发现的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向税务部门反映,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二、探索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优化财力资源配置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逐步推进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从目前基本实现重点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支出政策的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层面的全覆盖;从目前基本实现一般公共预算的绩效管理,逐步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管理,实现三本预算的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环节绩效管理全贯穿。强化事前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评估,突出绩效导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事中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充分运用事后评价结果量度支出政策,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三是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绩效管理全参与。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要研究和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问责、绩效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相关配套的规章办法,不断完善分行业、分类别、多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察、纪检、审计的联动机制,择优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绩效专家队伍,积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绩效管理。

  三、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需求

  继续以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原则,完善落实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相匹配的民生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满足市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社区民生大盆菜”等资金需求,推动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全面服务于东进战略布局、“二区三市”发展目标和打造“深圳东部中心”的要求,多渠道运用财政奖补、创投基金、政府采购等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持续释放创新驱动发展活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出国、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制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做好中期财政规划,切实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对预算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政府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科学研判2019年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影响,认真服务全市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早编细编实编年度预算,强化项目可执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年度预算科学编制、执行到位。深化落实我区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制定的中期发展规划,及时跟进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可持续地测算我区未来三年财政资金需求,确保充分发挥财政对我区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

  五、持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落实责任,提高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意识。按照《预算法》 要求做好本级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及财税政策等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部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完善机制,积极主动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预算法》及国家、财政部政策制度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深圳市预算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深财预〔2016〕136号)在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舆情应对等方面的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强化内控管理,突显主体责任落实,重视内部审计控制,加强风险预测,积极探索内部控制的新举措。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选取重大民生支出项目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现绩效管理对象的全覆盖。评价结果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外,还将向区人大、政协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加强对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公车改革后续管理和全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指标重核工作,完善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规范公车购置处置、租赁等审批流程,推进全区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落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闭环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六、有效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提升国资运营效益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二是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推动各直管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战略业务板块,提升其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一企一策”的国企薪酬考核机制,组织财务总监研究制定适用各个企业实际情况的薪酬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灵活适用的人事薪酬及考核机制。四是建设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化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国资监管和各项服务功能,建立统一完整的信息数据平台,全面、动态、实时监控国有企业经营运作、资产处置、对外投资、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信息,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五是推进国有企业资产进场交易,利用龙岗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的平台,加大区属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增资扩股、物业租赁等交易行为的进场交易力度,推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公开化、平台化、市场化,建设“阳光国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 2018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和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深圳东部中心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为我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勇当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先行区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第四部分

  相关注释说明

  【注1】:2016年5月起,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原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转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导致2017年增值税、营业税增减幅较上年有较大变化。

  2017年受我区某大型企业集团个人所得税收入2016年大幅增收拉高基数影响,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

  【注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30,71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4,029万元和中央定额结算补助收入-1139万元,是中央实行税制改革,以我区当年上划中央税收为基数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我区的财力补助。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78,727万元,包括中央、省和市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主要是政府投资财力下放248,000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16,541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16,124万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77,670万元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动用上年结余141,901万元,为2016年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2,248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规定,我区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22,914万元,预留80,666万元、预留比例3.39%,调入1,042,248万元用于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28,248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26,906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将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341万元。

  【注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主要是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省和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42,33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38,956万元,即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可支出规模为3,943,086万元,实际完成94.05%。

  【注4】:2017年上解支出209,047万元,是按照有关政策需上解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支出。包括上解中央支出2616万元,为上解国税经费支出1712万元和原体制上解支出904万元;上解省支出94,470万元,为对省体制合并上解支出93,135万元,对口支援西藏专项上解支出1061万元,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上解274万元;上解市支出111,961万元,为第五轮体制结算定额上解34,523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5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资金6820万元,原特区内排水管网下放财力收回  64,200万元,对口援疆资金上解6,26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775万元,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作出安排,主要包括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6,90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41万元,当年安排的支出预算未列支形成的净结余244,527万元。2017年新增安排472,775万元,加上国库结存80,66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计553,441万元。

  【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7126万元,均为2017年未使用完上级转移支付带指定项目结转2018年继续使用的结余。

  【注6】: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80,412万元,为国土基金结转2018年使用180,000万元,体彩公益金结转2018年使用412万元。

  【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57,914万元,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对因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年中结余新产生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要在2年内使用完毕,调入2017年我区未使用完毕的2016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355,496万元;二是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18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44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规定作出安排。我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6,868万元,按不超过5%预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上限为172,343万元。2018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446万元后,我区剩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995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9%,主要是考虑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需求调入。

  【注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建项目支出376,898万元。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分列至“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建项目支出376,898万元(部门预算安排222,928万元、财政统筹153,970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基建项目支出593,102万元(部门预算安排516,866万元、财政统筹76,236万元),2018年我区政府预算按区发改局核定投资计划安排基建项目支出合计970,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44,700万元,较2017年增加安排44,700万元。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分列至“科学技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发展升级,2018年区财政加大了对“领军、骨干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上市配套”、“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技术改造”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项目的重点扶持。

  【注9】: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从2016年起,一般公共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支出的功能科目调整为转移性支出。

  【注10】:2018年上解支出356,74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47,693万元,主要包括:

  上解中央支出2616万元,为体制上解904万元,上解国税经费1712万元;上解省支出168,600万元,为对省体制合并上解140,000万元,上解省2017年地方教育费附加30%共计27,000万元,对口支援西藏专项上解1300万元,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上解300万元;上解市支出141,524万元,为第五轮体制结算定额上解32,000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8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资金8,000万元,原特区内排水管网下放财力收回64,200万元,对口援疆资金上解7000万元,上解2011-2015年区分担上缴省统筹教育资金74,144万元。

  附表:2018年政府预算表格

  预算草案目录

  关于龙岗区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情况的细化说明

相关附件:

  • 2018年政府预算表格.xls
  • 预算草案目录.docx
  • 关于龙岗区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情况的细化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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