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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2013〕53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深龙府〔2013〕53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3〕23号),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设廉洁、高效、责任、透明的政府,努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现就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以下简称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业绩评价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管理是通过建立绩效预算-中间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绩效审计-绩效问责等链条式、完整的财政绩效管理框架体系,实现“事前绩效预算、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动态的、循环的财政预算管理,从而实现少花钱、多办事、高效率的目标。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廉洁、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我区自2006年开始实施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树立预算单位“用钱问效”理念、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只停留在事后财务审计阶段,无法对预算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难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区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金缺口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质量意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要求,牢固树立“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方略,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各司其职。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区财政部门负责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部署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区本级财政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单位)和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积极试点,稳步推进。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先易后难,选择部分支出项目积极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科学研判,客观公正。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上可以引入专家意见,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专家们利用自身精熟的业务知识和行业从业经验对支出项目进行判断,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同时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4.程序规范,重点突出。财政部门要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三)总体目标

  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管理4个环节组成的综合系统。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区政府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职能和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预算绩效目标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并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引入专家评审机制,依据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惯例标准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专家的审核意见作为安排预算的主要依据。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和预算部门(单位)见面会进行现场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并进行再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部门应在单位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财政部门要组织对一些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管理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绩效评价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管理。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各项目的具体评价情况将移交审计部门作为项目绩效审计的依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透明度,要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区领导任组长,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强化对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并授权区财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筹规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划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

  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组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引导预算单位转变观念,树立“谁支出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在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完善规章制度

  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性目标,制定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预算单位要在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提出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性目标,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形成结果反馈问责机制

  区财政部门每年要向区政府提交预算绩效报告,报告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综合情况,重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区财政部门要密切加强与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报送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绩效问责、审计的重要依据,合力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

  (五)稳步推进信息公开

  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稳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开绩效管理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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