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2011年清明节暨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龙岗区2011年清明节暨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各祭扫场所的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清明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围绕“迎大运、创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和“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应急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月活动,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应急保障。制定清明节祭扫接待、人员交通疏导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查找安全隐患,保证交通、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确保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建立祭扫高峰日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安、消防、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二)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区民政局组织各殡仪服务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提供规范、文明、诚信、优质服务。联合区纠风办对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三)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防止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
(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殡葬改革。通过报纸、网络、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册、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殡葬新政策、新做法和新经验,宣传先进模范事迹。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设立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 (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按照职能分工设立7个工作组。祭扫高峰日,指挥部在市殡仪馆设立现场指挥部。
(一)总指挥及职责
王延奎同志任总指挥,主要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余世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郑悦明(区委统战部)
丘文顺(区民政局)
陈小澄(区民政局)
刘少明(区财政局)
曾永光(区卫生局)
曾锐兵(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何永华(区城管局)
秦少斌(区应急指挥中心)
徐志锋(龙岗公安分局)
蒋节农(龙岗交通运输局)
张汉中(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邵敏庆(龙岗交警大队)
聂荣孙(市地铁三号线公司)
万月华(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
杨其楚(大亚湾特勤消防大队)
林清泉(市殡葬管理所)
张荣皆(平湖街道)
林逸涛(布吉街道)
曾革新(坂田街道)
张月华(南湾街道)
李红梅(横岗街道)
廖雪梅(龙岗街道)
胡功荣(龙城街道)
赖咏梅(坪地街道)
张国祥(葵涌街道)
陈艳清(大鹏街道)
吴玉良(南澳街道)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清明节祭扫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城管局、应急指挥中心、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交警大队、市地铁三号线公司、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市殡葬管理所及各街道。具体职责:指导清明节祭扫活动,组织实施相关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街道负责先期处置和管理本辖区内祭扫场所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针对街道辖区内的祭扫场所应急管理工作成立相关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完善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预案;落实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部署的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丘文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和区应急指挥中心秦少斌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学习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消防组。组长由龙岗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龙岗公安分局(龙岗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及有关街道。主要职责:龙岗公安分局(龙岗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负责祭扫场所的防火、灭火工作,安排消防车到祭扫现场值班(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街道负责各祭扫场所山林防火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设置指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
3.交通组。组长由龙岗交警大队邵敏庆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交警大队、市地铁三号线公司、有关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龙岗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安排交警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防止和处置交通事故,根据情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增设临时停车场,重点加强沙湾片区和龙岗街道龙山永久墓园附近道路交通疏导。龙岗交通运输局配合龙岗交警大队做好市殡仪馆红线内车辆进出、停放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乘坐方案,安排好途经祭扫场所的公交线路、车次和临时公交站,做好途经各祭扫场所公交线路的营运秩序监管工作,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调集车辆进行支援,及时疏散祭扫群众;做好沙湾片区周围道路标示工作。市地铁三号线公司负责进入市殡仪馆周边道路的平整、路牌标示等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及吉田墓园内车辆停放安排。
4.治安组。组长由龙岗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分局、各街道、市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职责:龙岗公安分局负责制订维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派出警力维持祭扫场所的治安秩序,协助疏导人流,防止和处置治安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街道负责安排部分街道应急力量到祭扫场所执勤;突发事件发生时,配合龙岗公安分局组织街道应急力量做好群众疏散工作。市殡葬管理所及各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各自内部治安工作。
5.安全监督和行风建设月活动指导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有关街道以及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区民政局负责对各祭扫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负责综合管理祭扫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规范殡葬收费,设立便民服务点、饮水点、焚烧桶等,为群众提供优质殡葬服务。街道督促辖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6.执法组。组长由区城管局何永华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城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街道以及各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区城管局和各街道负责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取缔祭扫场所周边地域的乱摆卖摊档。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力量对祭扫场所周边地域及其他有证照市场进行检查,配合街道执法队开展查处工作,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墓穴和骨灰格位传销的有关人员以及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对信徒在祭扫场所举行大型集体宗教祭扫仪式进行管理。有关街道及殡葬服务单位配合。
7.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小澄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主要职责:区民政局负责后勤保障的计划、安排和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保障专项经费。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急救工作,安排一辆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到市殡仪馆值班(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8.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余世猛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市殡葬管理所以及各街道。主要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刊登缅怀革命先烈的报道;协调龙岗广播电视台、深圳侨报等媒体及时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祭扫场所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公告,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出行及祭扫安全;负责境内外媒体记者的采访安排,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好新闻报道协调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区民政局及各街道负责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协调市级宣传媒体加强对沙湾片区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进行报道。
四、重点场所和时间安排
(一)龙岗辖区群众祭扫重点接待场所为。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平湖街道福泽园、南湾街道恩德圣地陵园、横岗街道怀亲堂、龙岗街道龙山永久墓园和怀亲楼、坪地街道宝岭墓园、葵涌街道墓园、大鹏街道墓园、南澳街道墓园。
(二)时间安排。行风建设月活动从201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群众祭扫高峰期为2011年3月26日至4月5日共11天,高峰日为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4日)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我区清明节暨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对全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1日)
由总指挥带队开展清明节交通疏导、消防设施、安全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街道墓园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观察点,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祭扫高峰期群众祭扫情况,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发生。
(三)总结阶段。(4月12日—4月20日)
4月13日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工作总结并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948162,传真:28948160)汇总,4月20日前指挥部办公室将全区清明节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清明节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应急值守。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各殡葬服务单位必须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各街道要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街道辖区内的祭扫场所值班,将清明节期间(3月26至4月5日)的值班安排表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区民政局要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值班。
(二)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以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加强信息报送。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清明节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清明祭扫活动观察点每天下午4:00前填写《2011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综合后,及时上报。清明节期间,遇有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指挥部和区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各街道要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附件:1.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2.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成员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1:
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为保证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设立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现场指挥部,由王延奎同志任总指挥,区民政局丘文顺、应急指挥中心秦少斌、南湾街道张月华、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同志任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设在市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同志兼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区民政局、卫生局、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城管局、应急指挥中心、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市地铁三号线公司、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交警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市殡葬管理所、南湾街道、东深供水公司。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一)消防组。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龙岗公安分局(龙岗公安消队监督管理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安排消防人员和消防车现场值班。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森林防火巡防员值班巡逻,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赶往现场扑救,并迅速报告指挥部。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对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区域配齐消防设施;加强对祭扫场所的巡查,及时扑灭祭扫后留下的明火,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给予制止。
(二)交通组。组长由龙岗交警大队邵敏庆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交警大队、市地铁三号线公司、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东深供水公司。主要职责:龙岗交警大队负责实施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路段一个入口三个出口车辆通行方案,做好出入口的车辆疏导工作,安排交警维持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确保该路段交通顺畅。龙岗交通运输局配合龙岗交警大队负责市殡仪馆红线内车辆进出、停放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乘坐方案,安排好途经祭扫场所的公交线路、车次和临时公交站点,做好公交线路的营运秩序监管工作,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调集车辆进行支援,及时疏散祭扫群众;做好沙湾片区周围道路标示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殡仪馆、吉田墓园内交通标识,道路与临时停车位的分隔工作。协调东深供水公司在东深供水公司的场地开通临时车辆出口通道,引导大巴临时有序停靠。南湾街道负责协调吉田墓园与恩德圣地陵园随时开通临时车辆出口通道。市地铁三号线公司负责205国道转入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路口平整、标示工作。(此项工作3月23日前完成)
(三)治安组。组长由龙岗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分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龙岗公安分局负责制订维持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派出警力维持祭扫场所的治安秩序,协助疏导人流,防止和处置治安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南湾街道负责安排部分街道应急力量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执勤;突发事件发生时,配合龙岗公安分局组织街道应急力量做好群众疏散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内部巡逻、防盗等治安工作。
(四)安监组。组长由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市殡葬管理所、南湾街道。主要职责: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吉田墓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设置警示牌、群众应急疏散线路标示,引导群众有序祭扫。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南湾街道和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在清明节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对墓廊、祭扫场、骨灰寄存室、西宫楼梯口等区域实地重点查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执法组。组长由区城管局何永华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城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区城管局指导南湾街道执法队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取缔祭扫场所周边地域的乱摆卖摊档,具体查处取缔工作由南湾街道统一指挥调度。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力量对祭扫场所周边地域及其他有证照市场进行检查,配合街道执法队开展查处工作,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墓穴和骨灰格位传销的有关人员以及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对信徒在市殡仪馆、吉田墓园举行大型集体宗教祭扫仪式进行管理。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卫生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区民政局负责后勤保障的计划、安排和协调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急救工作。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安排一辆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到市殡仪馆值班,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治。市殡葬管理所负责设置祭扫群众休息场地和临时饮用水供应点;做好现场执勤人员的食物、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环卫部门,在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内设置临时厕所,作为现有卫生设施的必要补充;配备足量的焚烧桶,以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七)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余世猛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及时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祭扫场所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出行及祭扫安全。负责境内外媒体记者的采访安排,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新闻报道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协调市级媒体对沙湾片区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进行报道。区民政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应急值守。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26、27日和4月2、3、4、5日共6天每天上午7:00至下午4:00),市殡葬管理所必须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南湾街道要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街道辖区内的祭扫场所值班,南湾街道要将清明节期间(3月26至4月5日)的值班安排表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区民政局要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值班。
(二)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以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加强信息报送。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清明节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清明祭扫高峰期,市殡葬管理所每天下午4:00前填写《2011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综合后,及时上报。清明节期间,遇有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指挥部和区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南湾街道要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附件2:
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成员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值班电话 |
王延奎 |
区政府副区长 |
13602626613 |
89911398 |
余世猛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
13823228498 |
28909684 |
郑悦明 |
区委统战部侨联副主席 |
13602538397 |
28904283 |
陈汉初 |
区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 |
13501570628 |
28904283 |
丘文顺 |
区民政局局长 |
13602568868 |
28948162 |
陈小澄 |
区民政局副局长 |
13556876312 |
28948162 |
刘少明 |
区财政局副局长 |
13902906541 |
28922192 |
曾永光 |
区卫生局副局长 |
13316959331 |
89551500 |
曾锐兵 |
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
13713860618 |
28948930 |
何永华 |
区城管局副局长 |
13925262968 |
28902110 |
秦少斌 |
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科副科长 |
13602594468 |
28905336 |
蒋节农 |
龙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13609628832 |
28922745 |
聂荣孙 |
市地铁三号线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
13316959701 |
89890118 |
徐志锋 |
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 |
13902929638 |
28919955 |
万月华 |
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 |
13602607278 |
89551885 |
杨其楚 |
大亚湾特勤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
13823172269 |
89771922 |
张汉中 |
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副调研员 |
13602579381 |
28918999 |
邵敏庆 |
龙岗交警大队大队长 |
13602623456 |
28927122 |
林清泉 |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
13322931611 |
89570138 |
张荣皆 |
平湖街道调研员 |
13903870688 |
85238828 |
林逸涛 |
布吉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13501550355 |
28539555 |
曾革新 |
坂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13510023368 |
89586999 |
张月华 |
南湾街道党工委委员 |
13510381652 |
89609000 |
李红梅 |
横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600175128 |
28698036 |
廖雪梅 |
龙岗街道党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 |
13603088572 |
84806332 |
胡功荣 |
龙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13924625355 |
89916801 |
赖咏梅 |
坪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602593198 |
84093229 |
张国祥 |
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13602528438 |
89778113 |
陈艳清 |
大鹏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
13902991118 |
84307111 |
吴玉良 |
南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510018366 |
84401260 |
刘礼仪 |
平湖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602688557 |
28855111 |
骆理确 |
布吉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02861999 |
28539111 |
陈宜干 |
坂田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
13622352235 |
89586407 |
李素玲 |
南湾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02894230 |
89609635 |
叶奕光 |
横岗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科员 |
13802706689 |
28698350 |
张煌贵 |
龙岗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9893778 |
84800220 |
邹其芳 |
龙城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2709818 |
89916801 |
吕瑞霞 |
坪地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2247232 |
84093229 |
蓝云花 |
葵涌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23781622 |
89778113 |
李世文 |
大鹏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56884377 |
84307111 |
黄志明 |
南澳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8854888 |
84404226 |
戴俊光 |
龙岗区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
13902909201 |
84515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