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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农贸市场豆制品经营单位限期改造及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农贸市场豆制品经营单位限期改造及资金补贴办法》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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