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0年 > 第3期

深龙府办〔2010〕18号关于印发龙岗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龙岗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大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安排,我区决定2010年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督导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8〕27号)精神,对照《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试行)》,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张备同志任组长,熊国伟、曾稳高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推进创建准备工作。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曾稳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臧动、教育督导室陶红春同志任副主任,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牵头落实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小组。

  (一)文秘宣传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等工作,由区教育局臧动同志兼任组长,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街道办协办。区教育局联系科室及联系人:秘书科谢蝶深,联系电话:89551999。

  (二)综合资料组。主要负责创建的资料准备,由区教育督导室陶红春同志兼任组长,区教育督导室牵头,区教育局、各街道办协办,各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资料。区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张雯;联系电话:89551980。

  (三)计划财经组。主要负责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由区发改局张韶辉同志任组长,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职业训练中心、各街道办协办。区教育局联系科室及联系人:计财办胡军;联系电话:89551921。

  (四)组织人事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由区人事局李海深同志任组长,区人事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教育局、职业训练中心、各街道组织部协办。区教育局联系科室及联系人:人事科程悦安;联系电话:89551959。

  (五)质量督察组。主要负责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部分认真检查,对照整改;由区教育局臧动同志兼任组长,区教育局牵头,区监察局、教育督导室协办。区教育局联系科室及联系人:基教科邱慧如;联系电话:89551961。

  (六)协调联络组。主要负责协调联系各部门、各街道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区教育督导室张仁幸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每个科室指定1位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指定1位分管领导、1位工作人员,与教育局相关科室对口联络。区教育督导室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89551972。

  二、创建措施

  创建工作着力推进五大工程。

  (一)基础教育设施完善工程

  1.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龙岗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和市第六高级中学的建设进度。3所高中建成后,加快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结构调整,尽快创办第二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主办单位:区建筑工务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

  2.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增加学位建设。根据城市规划发展需要,在人口密集区域优先布点,加大学位建设力度。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建筑工务局。

  3.推进街道中心幼儿园省一级创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于办园条件不达标的进一步落实资金,加强园舍改造,完善设备设施。现有街道中心幼儿园在10月前争取通过省一级幼儿园评估。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4.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健全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中心等场馆设施,保障运作经费,配足配齐设备设施,充分发挥其公共教育功能。

  主办单位:区科技局、文体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工程

  1.加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大力推进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工作,鼓励民办学校举办者加大投入、提高办学水平。加强评估工作,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严把标准,确保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达到规范化标准。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加强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和管理。加大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力度,增加学位,引进优质社会资金参与幼儿园办学,严控招生规模。加强监督和指导,开展幼儿园基本办学标准的核查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3.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规范扶持力度。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尤其在财务运作、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等方面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提升民办教育质量。出台一系列奖励办法,对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学校进行扶持、奖励。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4.提升民办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严把教师准入关,加大培训力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培训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监督。督促各民办教育机构提高教师待遇,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资金、资源等各方面的支持,切实提升民办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三)职成教育、社区教育发展工程

  1.大力推进“1311工程”。2013年前建设完成1个高技能人才训练学院、3个集聚性职业训练基地、11个区域性职业训练基地,努力保障人员、机构、经费配置到位,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主办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各街道办。

  2.加强社区教育工作。加强统筹规划,落实经费,完善设备设施,成立区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建立专门的社区教育队伍;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积极建设标准的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及社区娱乐中心。

  主办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文体局、社区基层办、各街道办。

  3.推进学校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开放。提高学校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各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参与学习型社区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学校教育资源,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四)教育环境整体提升工程

  1.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资源整合和科学管理;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法治学校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依法治区办。

  2.营造良好的投入保障环境。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三个增长,确保学校运作经费、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区教育局、人事局。

  3.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校、涉师、涉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优先完善校园周边路网、交通设施、公交线路等;严查乱摆卖、黑网吧、色情低俗文化制品等,为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主办单位:区文体局、城管局、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五)教育管理和质量的优化提升工程

  1.进一步落实教育体制改革。完成新旧体制在管理上的衔接,明确框架、运作,加强和规范人、财、物的管理、调配;切实落实《龙岗区公办学校管理规程》,确保在人、财、物、教育教学、科研、培训六个方面的规范。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各街道办。

  2.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区在编教师与临聘教师的比例,力争达到8:2的目标;加强校长的选拔任用和培训提高,做好考核工作,提高校长素质;加强教师学历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教师学历达标、提升;建立帮扶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人事局(编办)。

  3.提高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基础教育与香港教育、国际教育的交流合作,促进教育国际化。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三、进度安排

  创建工作具体分6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2009年11月-2010年2月)

  区教育局对照指标体系进行摸底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宣传发动(2010年3月-4月)

  召开龙岗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龙岗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街道、各部门的创建工作任务、职责。

  (三)资料准备和自查整改(2010年4月-9月)

  各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五大工程”,对照《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试行)》指标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进行协调整改。同时认真进行准备,完善各种资料。

  (四)专项调研(2010年10月)

  省教育厅同意我区申报督导验收后,请有关专家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整改意见。

  (五)复查整改(2010年10月-11月)

  根据专项调研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复查整改,初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申报评估(2010年12月)

  请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室组成的省评估组对我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进行督导验收。对评估资料进行最后复查,力争以最充实、最精确、最完备的资料迎接督导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牵涉面广,内容丰富,要求严格,各街道、各部门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制定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计划,按照进度安排,逐一完成工作目标。

  (二)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全区的重点工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创建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于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指标,要通力合作,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创建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区教育局作为主办单位要全程跟踪,掌握进度,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对于落实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