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201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龙岗区201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工作方案
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殡葬促进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措施到位,确保群众祭祀活动的文明、安全、有序。
二、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重点地区和时间安排
龙岗辖区祭祀场所为: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平湖街道福泽园、南湾街道恩德圣地陵园、横岗街道怀亲堂、龙岗街道龙山永久墓园和怀亲楼、坪地街道宝岭墓园、葵涌街道墓园、大鹏街道墓园、南澳街道墓园。
时间安排:2010年3月27日至4月5日共10天,高峰日期为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中突发事件管理,设立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 (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按照职能分工设立7个工作组。
(一)总指挥及职责
总 指 挥:王延奎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祭祀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 余世猛(区委宣传部)
郑悦明(区委统战部)
丘文顺(区民政局)
陈小澄(区民政局)
刘少明(区财政局)
曾永光(区卫生局)
刘志军(区农林渔业局)
何永华(区城管局)
邹 勇(区应急指挥中心)
聂荣孙(市地铁三号线公司)
徐志锋(龙岗公安分局)
蒋节农(龙岗交通运输局)
张汉中(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邵敏庆(龙岗交警大队)
李仲国(龙岗公安消防大队)
吴茂洪(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
余春林(大亚湾特勤消防大队)
林清泉(市殡葬管理所)
柯雅琼(平湖街道)
林逸涛(布吉街道)
曾革新(坂田街道)
李健如(南湾街道)
李红梅(横岗街道)
曾建明(龙岗街道)
胡功荣(龙城街道)
赖咏梅(坪地街道)
张国祥(葵涌街道)
陈艳清(大鹏街道)
吴玉良(南澳街道)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清明节祭祀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城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市地铁三号线公司、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交警大队、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市殡葬管理所及各街道。具体职责:按照分工现场指导清明节祭祀活动,组织实施相关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街道负责先期处置和管理本辖区内祭祀场所群众祭祀活动的突发事件,要针对街道辖区内的祭祀场所应急管理工作成立相关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制定完善辖区内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预案;落实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部署的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系电话:28948162,传真:28948160),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丘文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指挥中心邹勇、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学习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分工
1.消防组:组长由龙岗公安消防大队李仲国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有关街道。
工作分工:
(1)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大亚湾消防特勤大队负责祭祀场所防火、灭火工作,安排消防车到祭祀现场值班(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2)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有关街道负责各祭祀场所山林防火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设置指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
2.交通组:组长由龙岗交警大队邵敏庆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交警大队、龙岗交通运输局、市地铁三号线公司、各有关街道、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龙岗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安排交警维持祭祀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防止和处置交通事故,根据情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增设临时停车场,重点加强沙湾片区和龙岗街道龙山墓园附近道路交通疏导。
(2)龙岗交通运输局配合龙岗交警大队做好市殡仪馆红线内车辆进出、停放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乘坐方案,安排好途经祭祀场所的公交线路、车次和临时公交站,做好途经各祭祀场所公交线路的营运秩序监管工作,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调集车辆进行支援,及时疏散祭祀群众;做好沙湾片区周围道路标示工作。
(3)市地铁三号线公司负责进入市殡仪馆周边临时道路的平整扩宽、路牌标示等工作;
(4)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及吉田墓园内车辆停放安排。
3.治安组:组长由龙岗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分局、各街道、市殡葬管理所、祭祀场所管理单位。
工作分工:
(1)龙岗公安分局负责制订维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派出警力维持祭祀场所的治安秩序,协助疏导人流,防止和处置治安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2)各街道负责安排部分街道应急力量到祭祀场所执勤;突发事件发生后,配合龙岗公安分局组织街道应急力量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3)市殡仪馆及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各自内部治安工作。
4.安监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各有关街道以及祭祀场所管理单位。
工作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对各祭祀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综合管理祭祀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3)各有关街道及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5.执法组:组长由区城管局何永华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区城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街道以及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
工作分工:
(1)区城管局和各街道负责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取缔祭祀场所周边地域的乱摆卖摊档。
(2)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力量对祭祀场所周边地域及其它有证照市场进行检查,配合街道执法队开展查处工作,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墓穴和骨灰格位传销的有关人员以及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3)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负责对信徒在祭祀场所举行大型集体宗教祭祀仪式进行管理。各有关街道及祭祀场所管理单位配合。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
工作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后勤保障的计划和安排。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保障专项经费。
(3)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急救工作,安排一辆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到市殡仪馆值班(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7.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余世猛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市殡葬管理所以及各街道。
工作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刊登缅怀革命先烈的报道;协调区广播电视台、深圳侨报等媒体及时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祭祀场所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公告,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祀高峰,确保出行及祭祀安全;负责境内外媒体记者的采访安排,部署新闻宣传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新闻报道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2)区民政局及各街道负责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宣传工作。
(3)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协调市级宣传媒体加强对沙湾片区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进行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清明祭祀高峰日(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必须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各街道要安排领导和工作人员到街道辖区内的祭祀场所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各街道要将清明节期间(3月27至4月5日)的值班安排表于2010年3月24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传真:28948160)。区民政局要安排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值班。
(二)指挥部办公室要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清明节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祭祀场所管理单位每天下午16:00前将祭祀场所的有关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综合后,及时上报。清明节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指挥部和区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各街道要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附件:1.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工作方案
2.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成员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1:
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工作方案
为保证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祀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设立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现场指挥部,并按照职能分工设立7个工作组。由王延奎同志任总指挥,区民政局局长丘文顺、南湾街道李健如、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区应急指挥中心邹勇同志任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设在市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同志兼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城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市地铁三号线公司、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龙岗交警大队、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市殡葬管理所、南湾街道、东深供水公司。
职责:负责对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一)消防组:组长由龙岗公安消防大队李仲国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消防大队、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南湾街道(社区消防队)、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龙岗公安消防大队南湾中队安排消防人员和消防车现场值班。
2、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森林防火巡防员值班巡逻,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赶往现场扑救,并迅速报告指挥部。
3、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对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区域配齐消防设施;加强对祭祀场所的巡查,及时扑灭祭祀后留下的明火,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制止。
(二)交通组:组长由龙岗交警大队邵敏庆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交警大队、龙岗交通运输局、市地铁三号线公司、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东深供水公司。
工作分工:
1.龙岗交警大队负责实施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路段1个入口3个出口车辆通行方案,做好出入口的车辆疏导工作,安排交警维持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当出现交通拥挤或堵塞时,要进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以确保该路段交通顺畅。(3月25日前完成)
2.龙岗交通运输局配合龙岗交警大队负责市殡仪馆红线内车辆进出、停放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乘坐方案,安排好途经祭祀场所的公交线路、车次和临时公交站点,做好公交线路的营运秩序监管工作,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调集车辆进行支援,及时疏散祭祀群众;做好沙湾片区周围道路标示工作。(3月24日前完成)
4.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协调东深供水公司在东深供水公司的场地开通临时车辆出口通道,引导大巴临时有序停靠。(3月24日前完成)
5.南湾街道负责协调吉田墓园与恩德圣地陵园开通临时车辆出口通道。(3月24日前完成)
6.市地铁三号线公司负责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路段205国道平整拓宽,道路的标示工作,保障通行畅通。(3月24日前完成)
(三)治安组:组长由龙岗公安分局徐志锋同志兼任,成员包括龙岗公安分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龙岗公安分局负责制订维持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沙湾片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派出警力维持祭祀场所的治安秩序,协助疏导人流,防止和处置治安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2.南湾街道负责安排部分街道应急力量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执勤;突发事件发生后,配合龙岗公安分局组织街道应急力量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3.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内部巡逻、防盗等治安工作。
(四)安监组:组长由市殡葬管理所林清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市殡葬管理所、南湾街道。
工作分工:
1.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市殡仪馆、吉田墓园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2、南湾街道和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在清明节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殡仪馆、吉田墓园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对墓廊、祭祀场、骨灰寄存室、西宫楼梯口等区域实地重点查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市殡葬管理所负责设置警示牌、群众应急疏散线路标示,引导群众有序祭祀。
(五)执法组:组长由区城管局何永华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区城管局、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区城管局指导南湾街道执法队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取缔祭祀场所周边地域的乱摆卖摊档,具体查处取缔工作由南湾街道统一指挥调度。
2.龙岗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力量对祭祀场所周边地域及其它有证照市场进行检查,配合街道执法队开展查处工作,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墓穴和骨灰格位传销的有关人员以及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3.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负责对信徒在市殡仪馆、吉田墓园举行大型集体宗教祭祀仪式进行管理。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陈小澄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后勤保障的计划和安排。
2.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急救工作,安排1辆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到市殡仪馆值班,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治。
3.市殡葬管理所负责设置祭祀群众休息场地和临时饮用水供应点;做好现场执勤人员的食物、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环卫部门,在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内设置流动厕所,作为现有卫生设施的必要补充;配备足量的焚烧桶,以满足群众祭祀需求。
(七)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余世猛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
工作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及时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祭祀场所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祀高峰,确保出行及祭祀安全。负责境内外媒体记者的采访安排,部署新闻宣传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新闻报道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2.市殡葬管理所负责协调市级媒体对沙湾片区公共交通出行和人流信息进行报道。
3.区民政局、南湾街道、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清明祭祀高峰日(3月27、28日,4月3、4、5日共5天),市殡葬管理所必须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南湾街道要安排领导和工作人员到街道辖区内的祭祀场所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南湾街道要将清明节期间(3月27至4月5日)的值班安排表于2010年3月24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传真:28755134)。区民政局要安排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市殡仪馆、吉田墓园值班。
(二)指挥部办公室要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清明节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市殡仪馆、吉田墓园每天下午16:00前将祭祀场所的有关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综合后,及时上报。清明节期间,遇有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指挥部和区总值班室同时报送,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南湾街道要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附件2:
龙岗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成员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值班电话 |
王延奎 |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13602626613 |
89911288 |
余世猛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
13823228498 |
28909684 |
郑悦明 |
区委统战部侨联副主席 |
13602538397 |
28904283 |
陈汉初 |
区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 |
13501570628 |
28904283 |
丘文顺 |
区民政局局长 |
13602568868 |
28948162 |
陈小澄 |
区民政局副局长 |
13556876312 |
28948162 |
刘少明 |
区财政局副局长 |
13902906541 |
28922192 |
邹 勇 |
区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
13602528488 |
28905336 |
曾永光 |
区卫生局副局长 |
13923723101 |
89551500 |
刘志军 |
区农林渔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 |
13502801119 |
28948930 |
何永华 |
区城管局副局长 |
13925262968 |
28902110 |
蒋节农 |
龙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13609628832 |
28922745 |
聂荣孙 |
市地铁三号线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
13316959701 |
89890118 |
徐志锋 |
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 |
13902929638 |
28919955 |
李仲国 |
龙岗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
13802588616 |
28924793 |
吴茂洪 |
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
13823197750 |
89551885 |
余春林 |
大亚湾特勤消防大队政委 |
13602685343 |
89771922 |
张汉中 |
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副调研员 |
13602579381 |
28918999 |
邵敏庆 |
龙岗交警大队大队长 |
13602623456 |
28927122 |
林清泉 |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
13322931611 |
89570138 |
柯雅琼 |
平湖街道党工委委员 |
13501575110 |
28855111 |
林逸涛 |
布吉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13501550355 |
28539555 |
曾革新 |
坂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13510023368 |
89586999 |
李健如 |
南湾街道党工委书记 |
13802290838 |
89609000 |
李红梅 |
横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600175128 |
28698036 |
曾建明 |
龙岗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13312923332 |
84800910 |
胡功荣 |
龙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13924625355 |
89916801 |
赖咏梅 |
坪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602593198 |
84093229 |
张国祥 |
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13602528438 |
89778113 |
陈艳清 |
大鹏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
13902991118 |
84307111 |
吴玉良 |
南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13510018366 |
84401260 |
刘礼仪 |
平湖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602688557 |
28855111 |
骆理确 |
布吉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02861999 |
28539111 |
陈宜干 |
坂田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
13622352235 |
89586407 |
李素玲 |
南湾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02894230 |
89609635 |
连丽玲 |
横岗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923862621 |
28698350 |
张煌贵 |
龙岗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9893778 |
84800220 |
邹其芳 |
龙城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2709818 |
89916801 |
吕瑞霞 |
坪地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2247232 |
84093229 |
蓝云花 |
葵涌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23781622 |
89778113 |
李世文 |
大鹏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556884377 |
84307111 |
曾桂珍 |
南澳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02235271 |
84404226 |
邹伟光 |
龙岗区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
13902929550 |
84515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