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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的通知

  深龙委办〔2010〕38号

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织关系在龙岗区的处以上驻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街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发挥区、街机关、事业单位党群组织在人员、场地、经费、工作经验及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与“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共享资源、共育人才,与“两新”组织共解难题、共建和谐,形成党员彼此互联互助,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创先争优氛围,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

  机关、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要做到“一月一到访、一季一活动、一年一总结”,即:党群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均要深入结对“两新”组织1次,指导和帮助“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每季度要牵头组织开展1次双方党群组织间的联合活动,通过会议、座谈、学习和各类文体活动等形式,交流经验,增进了解;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主持召开1次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会议,邀请街道负责同志和企业主参加,争取企业主的支持,共同总结和部署结对共建工作。

  二、工作安排

  党组织关系在龙岗的区直、驻区单位和单独组建党组织的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与1家“两新”组织结对共建(见附件1)。

  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关系在街道的驻街单位与辖区内1家“两新”组织结对共建(由各街道结合实际安排结对)。

  三、共建内容

  (一)建立和健全“两新”组织党群组织。推动结对“两新”组织党群组织的组建,在有5名以上正式党员、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生产经营稳定的“两新”组织中,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单独组建、行业覆盖或区域覆盖等形式,推进工会、团组织和妇女组织组建。

  (二)完善党群组织工作制度。协助“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制定和完善党建、群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公推直选”,指导党组织按期按章换届选举;按“九有一上墙”标准,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

  (三)帮助“两新”组织开展“双培双推”、“推优入党”工作。在企业主、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先进团员青年中挖掘先进分子,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每年至少要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送党课、送讲座、送法律、送图书等方式,共同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向企业主引荐,优先把“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群团组织负责人推荐到重要部门、岗位任职。

  (四)关爱“两新”组织党员和员工。与“两新”组织党群组织联手开展帮扶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解决员工生活、医疗以及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建立与企业特困员工的长期资助关系;积极组织开展“七一”和春节慰问活动。

  (五)完善党群组织活动阵地。在结对“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群活动中心(室),提供经费支持,配备电教设备、文体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悬挂党群组织工作职责、党群组织情况一览表、党建群建标语和全区统一的党群活动中心(室)标识。丰富党群活动中心(室)使用功能,指导开展教育培训、诉求代理、矛盾调处等服务。每年举办1次“党员阵地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两新”组织党员和群团代表走进机关,利用机关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实地了解机关的运作情况。

  (六)帮助“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开展活动。要为“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员、物资等方面的支持。要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科学发展带头人”。要组织“两新”组织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形成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指导工会开展“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创建活动,协助开展各类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技能大赛”、“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在机关青年与企业青工之间开展学习讨论、青年对话、拓展交流等联谊活动;在有条件的“两新”组织,指导妇女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发动本单位专业人员担任“巾帼公益讲师团”讲师,利用外来女工学校阵地开展培训。要加强双方党群组织间的交流,牵头组织双方党员共同上党课、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双方干部职工、青年和妇女共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经验交流活动。

  (七)帮助“两新”组织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参与企业的发展,发挥自身工作职能优势,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要优化企业生产环境,完善文化体育配套设施,推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进企业;要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围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塑造人本企业文化、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命题,组织“两新”组织党群组织进行调研,牵头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要发挥信息量大、联系面广的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两新”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动“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和企业主沟通,取得企业主对“党群共建”工作的支持,推进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八)促进“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公信力高的优势,发动群团组织在企业主和员工中积极开展工作,防控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在结对“两新”组织中推广“赐昱模式”,促进党群组织和党员更好地履行“四员”职责,培育和谐劳动关系;协助“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维权常识;帮助建立“两新”组织党群组织与企业主、上级党组织的沟通交流渠道,党群组织能及时发现、报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党群组织能够及时化解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指导党群组织建立诉求服务机构,代理员工信访和诉求事宜,使“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和党员当好政策的宣传员、隐患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利益诉求的代理员。推动“两新”组织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开展以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为核心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九)促进机关(单位)作风(行风)转变。要坚持双向提升的思路,善于吸收“两新”组织的竞争意识和服务理念,充分借鉴“两新”组织高效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单位)新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制订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结对“两新”组织调研,了解经营状况和党群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方案,明确共建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共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全体党员要参与,工、青、妇组织要同步结对(机关、事业单位自身不具备群团组织条件基础的,党组织要指导结对“两新”组织群团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街道要组织好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并做好区级单位结对共建的协调工作。

  (二)建立积分制度。结对共建工作开展情况要记入《积分行动记录本》(附件2),详细记载开展时间、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和具体成效,并由“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确认。量化标准,各单位每年底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积分。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委党群共建办每季进行1次督办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表扬工作突出的单位。街道党群共建办要建立相应检查和通报制度。

  (四)开展考核评议。一是按照积分表(附件3)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积分,每年年中和年终组织“两新”组织党群组织、员工代表和企业主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附件4),评议结果转化为积分,计入积分表。将总积分纳入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综合考核,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优依据。街道要按照此办法对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考核。二是对各街道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综合考核和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考核。区委党群共建办将对结对共建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街道要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结对共建、创先争优方案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安排报区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龙岗的区直、驻区单位和相关事业单位要于12月15日前将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联系人:燕珂,联系电话:28909792)。

  附件:1.党组织关系在龙岗的区直、驻区单位和单独组建党组织的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安排表

  2.区、街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积分行动记录本

  3.区、街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积分表

  4.区、街机关、事业单位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工作评议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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